《我想對香港人說》這篇文章發出後,有一位香港朋友給我留言:“這才是人話,多謝對香港的支持!”看到“這才是人話”這一句,心中五味雜陳,畢竟說了多年的人話,做了多年的人,沒料到至今才被當作人看待,才有了做人的資格。
我在想,我是不是說得太客氣了,以至於她沒看懂這篇文章?
然而在此先談一件小事。第一次去香港旅遊時,購物被找回假鈔,由於我對港幣不熟悉,又拿到另外的商家消費,結果被當場拒絕,並施以不屑的白眼,大庭廣眾害得我好生尷尬,按動輒中國人如何如何的表達,我是不是該罵香港人都是畜生?
當然不可。個人絕不能代表群體,偶然也不是常態。正如有些中國人舉止不文明,但絕非全民如此,何必冤及無辜。試問他人有錯與我何關呢?冤有頭債有主,出氣找當事人則可,不必上綱上線一概而論。
或者又說,中國人舉止不文明,絕不在少數。這確有可能,而且可能性極大,但如此就可以動輒中國人如何如何嗎?我覺得理性的人不會是如此態度,文明之人也不屑這樣的作為。畢竟,大而化之可能是思維的懶惰,另也有可能是種族歧視——而且歧視的人本身還是華裔。
或許華人向來就是容易相互踐踏、相互拆臺、相互傾軌的,我想。
所以,極容易見到有禮貌的歧視舉止粗魯的,生活優越的看不起謀食艱辛的,有了自由的諷刺還被奴役的,有錢的欺負沒錢的……種種種種,不一而足。
也罷,誰叫自己沒出生在租界,沒生活在海外呢?——這是阿Q的想法。
然而,賤人者自賤,其實大家都好不到那裏去,彼此彼此,一丘之貉也!——這是陶傑的觀點。
去到了國外,傍上了外國人優渥的生活,於是有資格向同胞冷嘲熱諷,隔岸觀火,以顯示自己上等人的身份,及上等人的文明。——這是魯迅的文風。
既然我已脫離苦海,活在福地,那麼該死的無妨去死,何必拖累我自由的生活,同胞?——這是李宗吾的《厚黑學》
見禍心喜的得意洋洋,不過是被包裝的劣根性,所謂教養,不過勢利。——這是Jerome·J·K的嘲諷。
中國人,你為什麼這樣醜陋?——這是柏楊的質問。
但,在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上引起糾紛,製造對立,既非我意,也興趣闌珊。且回到《我想對香港人說》這篇文章,把話再說明白些:對於無禮之指責、不妨以文明以回應,一笑置之。畢竟,做人,應有自信,並且大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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