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原本是这样的:一批人数不多的基督徒,身边一无所有,来到一块崇奉异教的国土。这些外来者恳求当地人以人道主义为怀,供给他们生活必需品。他们得到了这些东西并被允许在那里居住下来。后来他们同当地人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民族实体。基督教也随之在那里扎根、成长,但一时尚不能成为最强大的宗教。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同当地人尚能保持和平、友谊、信任和平等。后来,官长成了一个基督徒,这样一来,他所属的那一派便因此而成为最强大者。于是,所有契约立即被撕毁了,为了消灭偶像崇拜,一切公民权利也都遭到了践踏。那些无辜的异教徒——平等准则和自然法则的严格遵守者,那些从不以任何方式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们,除非他们放弃其古老的宗教,皈依一个新的、完全陌生的宗教,否则他们注定会失去其父辈们的土地和财产,甚至被剥夺生命。由此我们终于可以看到;对教会的狂热加上奴役他人的欲望,究竟可以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以及用宗教和关心他人的灵魂作为借口,多么易于成为贪婪、掠夺和野心的掩饰物!
以上文字出自洛克的《论宗教宽容》——我对这段内容的理解是:基督徒在历史上因信仰所犯下的累累罪行,以至于基督徒自身都要呼吁宗教宽容。至于是出于心怀内疚的感情补偿还是出于利益最大化的现实考虑,大家自行脑补。
洛克老师虽然隐晦地没有具体指出事发何地,但睿智如我一望便知是北美印第安人的悲惨故事,并且不怕得罪财大气粗的山姆大叔如实地直接讲出来——请想象《国王的新衣》里的天真赤子,这个世界敢讲出真话的人不多了。而且还迅速得出一个可靠结论,在此不打广告地免费告诉大家:千万不要收留陌生人。被收留下来的白人基督徒回报于原住民印第安人的是战争——不,不能说是战争,说战争太客气了,我们应该如实地说这是种族灭绝、大屠杀,因为战争只针对于军人,而屠杀却包含平民,在针对印第安人的无差别杀戮中,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如秋天里的稻草纷纷被收割,无数草原上的部落被杀得灭门绝户、鸡犬不宁,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连一点涟漪都没有留下。至于还有少部分幸存下来的印第安部落,如今的状况说好听点是被保护起来,说不好听点是被圈养起来——当然是作为白人基督徒扩张侵略史上的战利品而圈养起来,其作用就像你在感恩节去参观某个钓鱼冠军家里的奖杯奖状。当然作为主人,有的人只是含蓄地说到自己的战绩,并表示不值一提,而有的人却非拉着你从头到尾的参观,这件那件的细讲。我是说,无论那种情况,你得表示恭维。
但是这里讨论的重点非是印第安人的历史——若有对此感兴趣者请自行查阅相关史料,而是——对,聪明的你猜对了(没猜对的也装模作样地配合一下,这对你并不困难)。很奇怪,人们对于坏消息的预感与热衷总是超过正能量——国内一些基督徒对于宗教的态度——让我再次深入危险的领域,以完成这个漂亮的进击:偏执与狂热。把话题转向这个充满愤怒与火焰的地带,是因为前段时间群里的一次友好而热烈的宗教信仰讨论。其实因这类话题而损失惨重的我应该明智地闭口不言,沉默是金。然而我又不识时务地引用了几段《圣经》中的文字,以表示在下的博学:
对于异教徒,要把他们全部杀死,连他们城里的牲畜都要用刀杀尽。(申13:1)
如果你的同胞弟兄、儿子、妻子或有过命交情的朋友引诱你信别的神,你要大义灭亲,先下手把他们统统杀死。(申13:6)
亵渎耶和华的名字的,用石头打死。( 利24:16)
不料让群里的一位基督徒大为光火,说我曲解圣经、胡乱引用、态度恶劣、偏见歧视——好吧,我承认我抛出的舆论炸弹肯定会引发局势混乱,我承认我有一定程度的恶趣味,喜欢欣赏他人的恼羞成怒暴跳如雷的模样。当然,我必须声明这种恶趣味比起天主教那些搞娈童的神父实在差得太远,远得不可以道里计,远得简直可以忽略这种茶壶里的风波,另外要补充的是这位基督徒的用词让我想到中学时期教导主任的风格。然而秉承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的风格,我必须眼里含着泪水询问大家:我不明白,为何我引用圣经里的内容,就变成偏见歧视?我不明白,为何我引用圣经里的内容,就是曲解圣经胡乱引用呢?难道,中世纪的宗教法庭,逆时空穿越回来了吗?
我要抗议,我要严重抗议,哪怕是面临火刑架与断头台的威胁,哪怕是头上要戴着荆棘的冠冕,哪怕是要背负十字架走向刑场,哪怕是西西弗斯永远在末日里沉沦,我也要提出自己的问题,发出自己的声音,因为人类啊,我爱你们!好了,我也知道这样说太扯了,我并不喜欢这种神棍的扮相,还是从布道台上下来,回到理性的范畴,提出符合逻辑的质问吧:一、除非他认为圣经里的这些内容本身就是偏见歧视,不然难以解释这种自相矛盾的说词;二、除非他认为必须按照他的方式读经、必须按照他的方式解经,否则就是异端,不然难以解释这种思想的专制。三、他不能否认我引用的内容出自圣经,因为这是事实,既然事实无法否认,就只能转向攻击态度(你的态度有问题)、构陷言论(你的言论有问题)、定罪思想(你的思想有问题)——非常老套的因言治罪三部曲,但是管用。其实老套的东西很多都管用,因为经历了时间的检验,题外话。
但是狡猾如我,眼光如炬的我总是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更深的动机——不然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会写篇文章吗?还是请你对我的才华多些信心吧——何以这些基督徒总是要求别人按照他的方式思维,不然就是冒犯?何以这些基督徒总是要求他人接受他们的标准,不然就是异端?传销也没有这样的搞法吧?!向来反抗暴政不遗余力的我,实在难以接受这样专横跋扈的做法。和这类基督徒总是指责他人不同,我倒是颇有返躬内省的觉悟。我认为,他们之所以如此强势,在于欠扁——即便是隔着屏幕我也能看到你的第一反应是这话也说得太直接了吧,第二反应是这不同样也是指责他人吗?不,我的意思是说,对待这些宗教狂我们有时候太客气了,客气得有些过分,礼让得太过宽容。要知道信仰有信仰的自由,不信有不信的自由,既然各有各的自由,那么彼此最好不要干扰。现代文明社会,大家都知道公域与私域有明确地划分,政教有明确地分离。但其实私域与私域之间,也有明确的界别。在信仰这种敏感问题上,最好还是保持这不是社交的好话题这种态度,客客气气地放在冷冻的冰箱。所以,不要动不动就不分时间地点的传教,也不要动不动就摆出上天下地唯我独尊、唯我正确的鸟样,虽然我知道你自持背后有个照看你的大佬,但他未必就认定你这个小弟。你可以抱团取暖,但不要跨行作乱,人与人之间的客气是基于社交礼节的教养,但若有人率先犯规,我不介意有人从实践体会圣经里的这段语句: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马太福音5:38)。
就如群里发生的这场争论吧,我所引用的内容或许让这位基督徒不爽,但是你不能把你的不爽发泄在引用者的身上,因为这确实就是圣经里的内容。如果引用经文就让你大为光火,我只能怀疑圣经里这些内容对你的不良影响。因为这几段文字如果以今日文明标准观之,完全就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用文艺的风格形容,即是浸透毒汁的篇章。基督徒需要做的是对这些文字进行理性的反省,而不是把罪责归咎在引用者身上。这就好比你是要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去解决指出问题的人。如果反其道而行之,那么你们和某某党有什么区别呢?在这里我要趁机落井下石一把:法西斯与共产主义都发源于基督教社会,至于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大家自己去想。非常必要的补充说明是我只是指出事实,不做价值判断。
但是在某一层面我又能理解这位基督徒的心态,因为很多教徒认为自身才是正统,而别的教会都是异端。为了捍卫自身的正统,当然会对对家展开攻伐,或者用高贵的冷笑表示不屑。至于非教徒,卫道士上身的使命感更是不再话下,这是为了你的荣耀啊,我的主!但是矛盾在于——这简直是用脚趾头也能想到的事情——你认为自身为正统,别人何尝不认为自身才是正统?你认为别人是异端,别人何尝不认为你是异端?我们分别在对方的眼里发现梁木,再也不愿忍受七十个七次,为了完美,彼此身上微小的差异让人难以忍受,而且是越微小越难以忍受,如此则相互攻讦,纷纷扰扰,不决出个胜负终无宁日——不理解这段话的请参看茨威格的《异端的权利》,这是一本文笔精彩的作品。
然而,为什么宗教狂的斗争感爆棚呢?这又一疑问势必引申出另一个更为复杂的话题:宗教乃是善恶同体,对自己人善,对外人恶。宗教善之一面表现为普罗大众奠定道德的基础,避免整体社会走向黑暗的深渊。但这类善是建立于信服我的前提之下,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专断性。而且,当社会道德整体沦丧时,宗教也不可避免地走向末路,失去其教化人心的功能。宗教恶之一面表现为内部的派系斗争,以及对非信徒的排挤与打压、歧视与迫害——此类事件尤以一神教为多,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整个宗教分裂成百上千个派别,彼此争斗拼杀了几千年。
我之所以在开篇列举洛克《论宗教宽容》里的内容即在此意。我发现,生活在基督教社会的人,对于自身的传统与文化还能进行反省与检讨,保持宽容与谦卑。而异社会的人,比如中国的一些基督徒,表现得比白人还白人,比原教旨还激进,其状况好像攀上了皇亲国戚的陈世美一样——这形容不太确切,大体就是土包子遇上白富美患了疯魔症那个意思,读者们将就一下。那么,何以偏执狂热得如此厉害呢?为何走火入魔得如此诡异呢?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迷雾》这部电影里的宗教狂形象,没看过的自行补课。以我长期以来对国人之观察,现实之思考,答案倒很简单,说出来可能吓你一跳。在这里我要学一学鲁讯老师的口吻,冷峻而森严:人格扭曲、心态自卑的族群,多以残害同类来向新主人表现孝忠,多以污蔑本族来向新主人示好。因其对本族文化之熟,他们下起手来比外国人更狠;又因其自卑之心理,践踏同胞比外国人更毒。他们辱骂中国的卖力,带有自证清白的渴望,污辱同胞的热切,带有划清界线的输诚。要取信于新主人,最好的选择就是出卖于旧人,所以卖国求荣是他们的投名状,数典忘祖是他们的晋云梯,他们对于羊显凶兽相,而对于凶兽则显羊相,无论政治还是信仰……
是不是很有民国范呢?这种文字看多了会让人误以为回到五四现场,所以我们还是回到宗教的话题,继续热烈而友好的亲切交流吧——或许有些人已经怒火中烧,已经准备向网管举报?对于此种行为我一点也不惊讶,因为从不曾奢望他们懂得言论自由。至于有些人寄望于一道闪电劈下,对此我更是莞尔,愿他的主原谅他的罪过——如果他真的有主。这些宗教狂之所以不可理喻,在于他们身上呈现一种很明显的特征:大脑的思维逻辑已进入闭合状态,无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思考,难以沟通,有理难讲。他们沉浸在自我幻想的世界中不可自拔,也不希望被别人拯救和打扰。任何敢于戳破那虚假气球的人和行为,都被他们视为严重的亵渎,并实施最暴虐凶残的破坏以显示他们信奉的“主”的威严。而这类行为在他们看来,是代表维护正义的惩罚,是宣扬“主”的无上威能的手段。
但这种状态并不限于宗教徒,有些社会群体也有同样特征,比如红卫兵。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些狂热的中国基督徒,称为基督红卫兵,差别只在把阶级斗争换成宗教斗争,但是换汤却不换药。很明显,这种状态极容易被利用,但他们却不察,说不定还认为是神的检视,于是变本加厉每况愈下,悲剧常常就这样发生。一位网友说“宗教纷争的根本原因,就是总有一些人或组织,自以为灵珠在握,为神代言,夹带私货,以实现个人或部分组织的权力欲望。”可谓诚哉斯言,对此分析我打一百分。因为考察人类几千年来的历史,我真不知道宗教是带给人们的和平居多,还是带给人们的战争居多。而且说实话,我觉得信上帝得永生与信上帝得水牛并没有本质区别,动机同样都是贪婪,只是一个贪多,一个贪少。那么宗教到底是让人迷失自己,还是发现自己?正教就必然导致正信吗?说到这些让人悲观的话题,我想引用一位朋友的谈话,因为他的谈话将在悲观之外,开启沉重的篇章,而悲观与沉重,向来是促进人们严肃思考的添加剂,所以就让这篇文章,在这段饱含警示意味又或者某些人看来是杞人忧天的文字中结束吧:
我一直有种预感:中国民主转型后,宗教冲突将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民主后远远不是“万事大吉”,民族大撕裂将因宗教冲突而空前严重,甚至在中国爆发宗教战争。西北地区的伊斯兰教已经与iss连通,基督教则大肆在农村扩张,达上亿规模,扬言要“福音化中国”,佛教比较温和,但也有“人间佛教”“庄严国土”的扩张诉求。宗教冲突乃至宗教战争的土壤已不薄,各教都想“统一中国”,教徒以向非教徒布道、度化为使命,这种使命意识导致对人类正常世俗生活的干扰,对人权的妨碍,付诸行动后造成的族群撕裂狂热,虔诚的教徒是不会有清醒的认识的,他们只会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是人类大爱,是慈悲,是功德,却不知实乃狭隘的宗教私心。
宗教之祸实不亚于专制政治之祸,如何在民主转型后避免宗教冲突应是未雨绸缪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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