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3日星期日

史蒂芬·金與美國小鎮的黑暗心臟


史蒂芬·金這個人,從緬因州那個偏遠角落寫出了八十幾本暢銷小說,賺了幾億美金,成為當代最多產也最成功的恐怖作家,但文學界從來不把他當回事,認為他寫的是機場小說,是超市平裝書,是那種看完就丟的一次性娛樂,不配跟嚴肅文學相提並論。哈羅德·布魯姆這種文學評論家甚至公開說他是文化災難,說他的受歡迎證明了美國閱讀大眾的墮落。這種勢利眼很典型,很那種東岸知識分子看不起類型小說的傲慢。

但問題是金寫的東西雖然披著恐怖的外衣,骨子裡其實是最地道的美國寫實主義。他寫的是那些住在德利、城堡岩、耶路撒冷地段這些虛構緬因小鎮的普通人,那些高中老師、黑手、作家、保險業務員,那些住在雙拼別墅、開皮卡、看紅襪隊比賽、去丹尼餐廳吃早餐的中產階級和勞工階層,然後把超自然恐怖植入他們平凡的生活。於是凱莉那個被同學欺負的女孩突然有了心靈遙控能力,於是傑克·托倫斯那個掙扎的作家在眺望旅館遇見鬼魂,於是潘尼懷斯那個吃小孩的小丑在德利的下水道裡等待。這種並置才是金的才華所在,他知道真正的恐怖不是遙遠的城堡或異國的地點,而是你自己的鄰里,而是你隔壁鄰居可能是精神病患,而是那個友善的小丑其實是怪物,這才可怕,因為太貼近生活,太有共鳴。

他最好的作品不是那些純恐怖像《魔女嘉莉》或《鬼店》,而是那些有史詩格局的,像《牠》、《末日逼近》、《黑塔》系列,既寫個人的創傷也寫社會的病態,既有深入的人物刻畫也有宏大的神話主題。《牠》表面上關於一個變形怪物,實際上關於童年創傷如何糾纏你一輩子,關於小鎮的秘密和虛偽,關於那些被壓抑的記憶如何在成年後浮現。《末日逼近》更直接,就是善與惡在末日後美國的對決,是蘭道·佛拉格代表的混亂與暴政對上阿巴蓋爾嬤嬤代表的社群與信仰,很聖經式,很那種美國神話關於救贖與重生。

但金不裝腔作勢,他用的是閒聊語氣,是大量流行文化指涉,是那種讓你覺得敘事者就坐在你對面跟你聊天的親切感。所以即使情節再荒誕再超自然,你還是關心那些角色,還是在乎他們的命運。這種說故事的天賦是天生的,不是創意寫作課程教得出來的。

當然金也寫過很多垃圾,他太多產了,品質控管不夠,有些書明顯是為了維持產量而趕出來的,有些結局明顯是他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收尾就草草了結。《黑塔》系列的最後一本就是災難,讓粉絲失望透頂。但即使是他的次要作品,還是有那種讓人一直翻頁的魔力,還是讓你忍不住想知道接下來會怎樣。

他對成癮的描寫特別真實,因為他自己經歷過。一九八○年代他是重度酗酒和古柯鹼成癮者,每天要喝一箱啤酒加幾克古柯鹼才能寫作,差點把自己毀了,是妻子塔比莎介入才救了他。之後他戒癮三十幾年,繼續寫,而且越寫越好。《11/22/63》、《樂園》這些晚期作品反而更成熟,更有情感深度,證明了創造力不需要靠藥物來激發,那是浪漫神話,是垮掉的一代那套過時的狗屁。真正的專業就是坐下來寫,每一天,不管有沒有靈感,不管狀態好不好。這種職業倫理很藍領,很那種新英格蘭的清教徒傳統,也很金本人,因為他從來不裝,從來不假裝自己是什麼受折磨的藝術家。他說自己只是說書人,是娛樂者,但這種謙虛反而讓他更偉大,因為他證明了受歡迎和寫得好不是互斥的,證明了你可以既賣幾千萬本又寫出有洞察、有同理心、有社會評論的作品。

他寫的其實是美國的黑暗面,是那些潛伏在表面之下的暴力、種族主義、厭女情結、宗教狂熱,是《魔女嘉莉》裡那種宗教基本教義如何導致悲劇,是《迷霧驚魂》裡群眾心理如何讓人變成怪物,是《綠色奇蹟》裡司法系統的不公。這些主題都很嚴肅,都很貼近時代,只是包裹在類型小說的形式裡,所以文學界看不到,或者假裝看不到。

但幾十年後當哈羅德·布魯姆推崇的那些後現代實驗作家都被遺忘的時候,人們還是會讀《魔女嘉莉》,還是會讀《牠》,因為好的故事是不朽的,因為能夠觸動人心的寫作永遠有價值,不管它是文學小說還是恐怖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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