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你们要抓紧你们的帽子,因为我们即将开始一段文学失望之旅,与我们同行的是威廉·福克纳的“杰作”,《喧哗与骚动》。剧透警告:这根本不是什么杰作。
让我们从结构开始吧,好吗?福克纳把小说分成了四个部分,每个部分由一个不同的人物叙述。就像他不能决定谁是主角,所以他就决定把他们都扔给我们,就像一群贪婪的海鸥为了一块发霉的面包而争斗。不断变化的观点就像是在喝醉时试图玩抢椅子游戏——令人迷惑、头晕目眩,最终不尽如人意。
说到不尽如人意,让我们来谈谈福克纳的文风吧。客气点说,就像他吃了一本词典然后把它吐到了页面上。句子很长,复杂,充满了晦涩的词汇,即使是最博学的读者也会摸不着头脑。就好像福克纳试图用他自己都听不懂的话来智取观众。好吧,让我们承认,你赢了。
现在,再来谈谈人物。哦天哪,我从哪里开始呢?他们都像一场黑死病一样讨厌。康普森家族是功能失调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必须缺乏任何可取之处。相反,他们是一群爱哭、自私自利的小混蛋,他们更关心自己的悲惨命运而不是真正做些什么改变它。他们让《小熊维尼》里面的屁屁熊看起来像派对上最开心的那个。
我们还不要忘记福克纳对种族和性别的看法。他对女性的描绘要么是处女,要么是妓女,没有介于两者之间的。我猜他错过了女性是复杂的、多方面的生物的备忘录。至于他对黑人角色的刻画,好吧,我们只能说它并不完全开明。它们要么顺从要么暴力,这就像说所有的狗要么是哈巴狗要么是攻击犬,这种懒惰的写作不令人反感才怪,怪不得今天的美国兴起了“黑命贵”。
不需要我多说了,《喧嚣与骚动》就是一部自命不凡的乱七八糟的小说,它试图深奥,但最终却像家用马桶一样浅。福克纳的写作风格不必要地复杂,他的人物像牙科手术一样吸引人,他对种族和性别的看法像中世纪的地牢一样开明。我不会向我最大的敌人推荐这本书,除非他们正在寻找治疗失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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