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

曹长青上了唐柏桥的贼船


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高智晟律师一篇不点名的文章,居然引出曹长青的回应“就高智晟律师发声明指控唐柏桥诈捐一事,耿和有责任公开出来澄清事实。否则随意指控,对其本人和高智晟先生的形象损失未见得亚于对唐柏桥。不能因为谁遭受中共迫害,勇敢反抗,赢得大家的尊敬和同情,就可以有随意指控的特权。”

这就好笑了,既然是不点名的声明,自然是没有披露谁是骗子,何以曹长青认定高智晟律师指的就是唐柏桥,而非其他人呢?如此信口雌黄,不知道是谁给曹长青随意指控的特权,你总不能把别人没说过的话,硬往别人的头上栽吧?更为好笑的是,何以高智晟律师的声明一出,众皆不作它想地认定就是唐柏桥呢?难道唐柏桥在其拥趸的心目中,公共形象就是如此地不堪?还是劣迹斑斑大家都心知肚明?至于唐柏桥本人在声明之后声嘶力竭的辩白,又是发推特,又是拉妻子发视频,指天咒地,信誓旦旦,着实让人忍俊不禁。毕竟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六四领袖这么多,为何惟独你上蹿下跳?王丹、柴玲、吾尔开希等,那个不是问心无愧气定神闲,为何不像你一般如热锅上的蚂蚁?高智晟律师的声明只是讲出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但却没有点出真正的人名。只要与己无关,便毫不担心,也只有那心中有鬼的人,才惶惶不可终日。唐柏桥及其拥趸的非理性表现,只能让人想到做贼心虚四字。

至于“耿和有责任公开出来澄清事实”,曹长青的见解也是昏庸。耿和并非直接的当事人,直接的当事人是捐款人与收款人,也就是受害者与诈骗犯。要站出来首先应该是这两边站出来,怎么会是耿和站出来澄清事实?是耿和骗的钱吗?是耿和收的钱吗?钱根本没有经过耿和的手,耿和在这一事件中只是不知情的被连累者,直到事件被意外揭穿才知情。曹长青不去要求直接的当事人——也就是受害者与诈骗犯澄清事实,却要求耿和来澄清事实,这公平吗?还是曹长青如诈骗犯一样,只会对弱势的妇孺下手?再者,如果捐款的受害者不站出来指控,耿和即使站出来澄清事实又怎会有证据支持?而捐款人之所以没站出来,据知情人披露捐款人的身份是国内的企业家,在现今的条件下站出来指控,如何能保障其人身与财产安全?面对这样的情况,耿和在没有得到对方允许的条件下,又怎能随意站出来公布,置他人于危险而不顾?好在证据确凿,耿和也透过美国中文广播记者张敏表示“请大家暂时耐心,会在保护证人的前提下向有关机构提供直接证据。”那么真相不难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待到事实大白于天下之时,这些为诈骗犯开脱的人,恐怕形象的损失不会亚于唐柏桥,希望不是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但是,我也不是对曹长青的意见全盘否定,至少“不能因为谁遭受中共迫害,勇敢反抗,赢得大家的尊敬和同情,就可以有随意指控的特权”这一点,我是支持的。因为有人把自己和“民主革命大会”绑架在一起,拉不明真相的名人与网友替自己背书,把反对的意见与质疑的声音统统打上特务或五毛的标签,骗钱骗名骗得风生水起,搞人搞事搞得乌烟瘴气,这样的人来搞“民主革命大会”,不让人怀疑是骗局,也让人猜忌是闹剧吧?从民运的形象与安全而言,这样的人还是自动退出为好,毕竟品行不端,又何能成事?搞不好还引狼入室。冷眼旁观的网友眼睛雪亮:不是为了反共,就可以降低人类的道德标准;更不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只凭几句漂亮的反共口号,就可洗清自己所有的罪恶。

注意,我说的是有人,并没有点名是谁,如果有人要对号入座,我也没有办法,或许曹长青能再来写篇不知是义愤填膺还是助纣为虐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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