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瑟琳·赫本一出場,就不像是來取悅誰的。她瘦、高、聲音沙啞,走路像個急著趕火車的紐英倫女生,完全不符合好萊塢對「女明星」的溫柔想像。她穿長褲、拒絕討好、說話帶稜角,像是誤闖片場的女教授,偏偏鏡頭又離不開她,因為她身上有一種罕見的自信——不是性感的自信,而是「我本來就這樣」的自信。好萊塢曾經不喜歡她,嫌她票房毒藥,她也不急,回百老匯演戲,等風向自己轉回來,這種不配合,反而成了她最迷人的地方。《費城故事》裡她聰明、刻薄、驕傲,像一個不肯為愛情降智的女人;和史賓塞·屈賽對戲,火花不是激情,而是智力的較量,愛情變成一場勢均力敵的辯論。赫本的女性形象,永遠站在時代前面半步,不高喊口號,也不扮演受害者,她只是自然地活出獨立,讓旁人意識到原來可以這樣。現實中的她同樣倔強,私生活低調,感情長久卻不張揚,老去時毫不掩飾皺紋與顫抖,彷彿連衰老也不屑修飾。她四度奧斯卡,卻從不去領獎,像是在提醒這個產業:真正的風骨,不靠掌聲維持。凱瑟琳·赫本留下的,不是一種風格,而是一種態度——女人不必可愛,不必柔順,不必被理解,只要站得住,就已經贏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