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金晚年寫比利・桑默斯,寫的其實不是一個殺手,而是一整個美利堅的自我辯解機制——這個國家從立國之初便相信,暴力若用在「壞人」身上,便可洗淨為正義,比利只殺該殺之人,如同好萊塢西部片裡那位騎馬離去的槍手,觀眾從不追問他槍下亡魂是否也曾是別人的父親,金氏聰明之處,是讓這位職業殺手忽然拿起筆,開始寫自己的故事,於是小說便成了雙重的自白:一個殺人者要證明自己殺得有理,一個作家要證明自己寫得有理,兩者其實同出一源,都是靠敘事替暴力鍍金,比利躲在小鎮裡假扮平庸的作家,白天敲鍵盤,夜裡候著獵物,這與美國中產階級的日常倒也並無二致——辦公室裡溫文爾雅,回家路上照樣狠踩油門超車,金氏最擅長的,便是把這種文明表皮下的獸性,寫得教人不寒而慄卻又心悅誠服,比利遇上艾莉絲之後,小說忽然溫柔起來,金氏讓一個殺手學會保護一個受害女子,彷彿在替美國的男性氣概尋一條救贖之路——用暴力保護弱者,便可將原罪一筆勾銷,這套邏輯,由《原野奇俠》到昆汀・塔倫提諾,一脈相承,金氏不過是把牛仔換成了越戰狙擊手,把西部草原換成了千禧年後鏽帶小鎮的空寂街道,書中安排比利曾在伊拉克戰場擔任狙擊手,金氏藉此暗示,這個國家訓練出來的殺人技藝,終究要在本土找到出路,如同羅馬帝國的老兵解甲歸田後仍靠劍術謀生,美國的退伍軍人,亦成了黑市裡最搶手的技術工種,小說結尾比利終於放下槍,轉而以寫作安身,金氏彷彿在說,敘事終究比子彈更持久——這話出自一位靠寫恐怖小說發財半世紀的老作家之口,不無自嘲的黑色幽默,比利的手稿本是虛構,卻比他真實的殺人紀錄更接近真相,這正是金氏的老把戲:用類型小說的軀殼,包裹存在主義的內核,讀者以為在看犯罪驚悚,其實讀的是一則關於「敘事如何赦免暴力」的寓言,美國人向來擅長這種自我催眠——電影裡的英雄殺人如麻卻能上台領獎,政客發動戰爭卻能寫回憶錄暢銷全球,比利・桑默斯不過是這整套文化機制裡,一個誠實得近乎諷刺的縮影,金氏寫到最後,連他自己筆下的殺手都學會了寫作,這算不算是老作家對同行——包括他自己——最溫柔也最狠毒的一次點名。
2026年8月15日星期六
殺人如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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