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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

用犬儒的目光看“你国”



“你国”这种说法近年来在大陆网络蔚为流行,尤其是在自由主义者之间,此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值得探究。

“你国”这种说法,其实非常的Chinese。虽然用此语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想从“酱缸”里抽身,奈何天长地久的浸染下,言谈举止总是会不小心地露底。比如,且不说美英德法的洋鬼子,一衣带水的日本人,就算是非洲鸟不生蛋的几内亚,亚洲狗不拉屎的柬埔寨,你曾见过几人称自己的国家为“你国”呢?所以,从国民性而言,这些国家的国民质素远比这些“假洋鬼子”高级,以后若看到又有人在“你国”、“你国”的啰嗦不停,并发表他让人看得可笑复可怜的三流政见,你不妨抱以深深的鄙视,毕竟他们只是一群散发恶臭的垃圾。

有没有发现,“你国”这种说法,其实非常的矫情。好像一个青楼女人,爱上一个浪子,浪子答应为她赎身,本以为玉箋为盟,香囊为記,哪知道一枕香红后,沒想到他真的一去不回,如何不让人枉自幽叹,黯然惆怅?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咬牙切齿的幽怨里,有天長地久的肝肠寸斷;蛾眉倒蹙的嗔怒中,有天涯梦远的淒思迴肠。畫樓独倚,泪湿空枕,恨他既切,愛也痛深,其实哀而尚未心死,明知眼前这个薄幸郎靠不住,却依旧付出真感情,因为她们的内心深处,有一种迷思叫改良。

然而这种渣男如何靠得住?更何况他还是所谓的自由主义者,到处拈花惹草招蜂引蝶,一顆不羈的心从不专属在同一人身上,不是左倾至社会主义的香榻,就是右拐到种族主义的宝阁,要么就投入到宗教信仰的闺房,皈依在圣母的怀抱,宁可洪秀全的鬼魂上身,也不向你顾盼回头旧情再望。你日日念,夜夜想,空衾独守的日子,魂牵梦萦,日久成疾,终于有一天,你恨恨地说出“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把对这位浪荡子的怨恨,迁怒于所有男人的身上,正如你那自由主义的心上人,爱把权力压迫下的扭曲行为,解读为中国社会的普遍人性,“你国”、“支那”、“脱支”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国民素质论、文化决定论、小农民族更是没完没了地口水四溅,然而你内心明了,他们只是一群情场失意的政治怨妇,或者,一群精神发育还未断奶的政治巨婴。

这样的爱情,如何不是伤痛欲绝的悲剧呢?如今你早已望断天涯,阅尽千帆过尽的往事云烟,而他还在“你国”、“支那”的赖神赖鬼、怨天尤人,你奇怪于当初居然看上这样没担当的废物。虽然“你国”这种犬儒的说法很有趣,三分不屑中,夹杂着七分挫折的心火;一腔孤愤中,又有着高人一等的自得。然而问他们“你的国又是哪一国”时,不是东拉西扯的避而不谈,就是嗫嗫嚅嚅的不知所云。精于狡辩的,照例重复“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这种文青套话。且先不说这些自由之国接不接受你三叩九拜的移民申请,把“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与“我要把我的祖国变成自由之国”两相比较,高低立现,还高高在上个屁呀。

有趣吧?希望这些人有一天回家后,不要把自己的亲爹亲娘喊成“你爸”、“你妈”,他们痛苦地追问,为什么不把自己生在日本,而是生在中国?然而,呯的一声热水瓶砸在地上,水花四溅中老太爷爆喝出一声“操X妈,老子当初就该把你射在墙上。”


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

民族自决十八破



自由主义还孵化出一大堆叫嚣民族自决的傻蛋,这些汉奸国贼的致命缺陷就在于:

一、汉族遍布全国各地,谈民族自决,把边疆地区的汉人权利置于何地?且有些边疆省份的汉人不在少数,以新疆为例汉族接近一半,如果以民族为单位自决,汉族有无权利投票,当地汉族是否也要自决?

二、全国至少五十六族,是否分为五十六国?

三、美国的印第安人是否可以民族自决的方式独立?英国是否允许境内的伊斯兰以民族之名独立?

四、按“民族自决”的政治诉求,最终演绎的政治结果就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然而这在现实当中可能吗?这基本意味着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人类文明的终结,其荒谬性不言而喻。

五、如果民族自决成立,按其相同政治逻辑是否地方自决、宗教自决、社群自决、阶级自决也该同样成立?且地方自决还可以细化到城市自决、县区自决、乡村自决,民族自决也可细分到族群自决、宗族自决、家庭自决终至一人一国,款式良多任君索取,不然何以只能分裂到你满意的状态,而不能分裂到我满意的状态?

六、民族自决并不保证民主自由,这两者间没有必然的关系,这不但于学理所公认,而且由历史所证实。正如福瑞斯特所言:“民族自决权是延伸性权利,不是基础性权利。在极权体制下由于人权的普遍缺失,自决权有道义基础。但是在民主制度下,个人权利有主张渠道和协商机制,这个时候还要强调民族自决权,表明诉求和民主人权无关,进而持这主张,按其逻辑推演可以无限分裂,最后成一人一国,那是在动摇民主制度的法理基础。”

七、领土是国家的核心利益,关系到资源与生存空间,只有收复的可能,没有出卖的选项。允许以民族自决的方式分裂领土,是出卖国民利益,出卖国民利益者必是国民之敌,必被国民唾弃。

八、民族自决不但涉及到领土分裂,还牵扯到资产分割与债务重组,这是非常繁复的法律及经济问题,有多少人想到?

九、众所周知民族自决是中共为了夺权而包装出来的一包狗屎,很多人被骗得晕头转向,然而同一包狗屎现在贴上民主自由的标签,很多人又照吃不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中华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言语。)

十、现阶段提倡民族自决,是以民族问题干扰民主问题,不但意在挑起内部冲突,更为中共垮台后逃避清算作理论铺垫与舆论准备。因为中共依靠原有资源虽不能再执掌全国,但却可以统领一方,继续维持其既得利益。分裂与独立是极权谢幕之后中共最佳的政治预案,但却是国民最坏的政治恶梦。

十一、大一统观念是国族内在凝聚力的表现,大一统观念是家国情怀的自然展现,大一统也是国家政权合法性的表征。从现实而言,大一统的民主中国更有助于国民利益的发展,因为统一的优势就是消除贸易壁垒,市场的交易成本下降,庞大的内需市场不但可带动国家经济增长,也有助于民族品牌的发展,抵御外部风险,加强市场竞争优势。

十二、分裂中国使之处于混乱,是某些国家在竞争中保持发展优势的方法之一。

十三、挑动族群撕裂、对立、冲突的政治伎俩,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比如印巴冲突,波黑内战、卢旺达大屠杀。所以也如福瑞斯特所言:“一个分裂的中国才是更容易被渗透,各方势力陷入囚徒困境,便于外敌上下其手,这是常识。”

十四、自不自由,不在于分裂与独立,而在于建立保障人权的宪政制度。统不统一,不在于分歧与争议,而在于自身的利益就该维护。

十五、单方面的民族自决无非强调自身民族的利益,既然摆明以自身的利益优先,为何国人还要客气?

十六、民族主义是把双刃剑,你的民族主义并不比我高尚,我的民族主义也不比你低下。如果不想和衷共济,那么就凭实力对决。

十七、每块土地都是我們的祖先用血肉拼來的,没有一寸是多余,要想分裂国土必是兵戎相见,以命来搏。

十八、国家领土是政治博弈的既成事实,而非意识形态的理论构建,以民族自决之名义重新划分国家领土,意味着各方政治势力的重新洗牌,极易产生内乱、冲突、战争,此之所以库尔德人独立公投虽然高票通过,却被伊拉克政府、伊朗、土耳其、美国等强烈反对。加泰罗尼亚的独立公投虽高票通过,也被西班牙、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欧盟等强烈抵制。




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

美国利益高于外国人权


《川普挑战人权高于主权》一文发表后,有“人权高于主权”的拥趸质疑:川普的禁穆令,不正是因为侵犯人权,而被法院暂时冻结了吗?然而说出真相恐怕会让这些粉丝大失所望:川普的禁穆令被冻结,是因为侵犯了州政府的地方利益,正如夏威夷法院在 Hawai’i v. Trump判决书中所指出:

Hawaii primarily asserts two proprietary injuries stemming from the Executive Order.

First, the State alleges the impacts that the Executive Order will have on the University of Hawaii system, both financial and intangible. There is evidence of a financial impact from the Executive Order on the University system. The University recruits from the six affected countries. It currently has twenty-three graduate students, several permanent faculty members, and twenty-nine visiting faculty members from the six countries listed.  The State contends that any prospective recruits who are without visas as of March 16, 2017 will not be able to travel to Hawaii to attend the University. As a result, the University will not be able to collect the tuition that those students would have paid. The State argues that the University will also suffer non-monetary losses, including damage to the collaborative exchange of ideas among people of different religions and national backgrounds on which the State’s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depend.  This will impair the University’s ability to recruit and accept the most qualified students and faculty, undermine its commitment to being “one of the most diverse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 in the world, 

The second proprietary injury alleged Hawaii alleges is to the State’s main economic driver: tourism. The State contends that the Executive Order will “have the effect of depressing international travel to and tourism in Hawaii,” which “directly harms Hawaii’s businesses and, in turn, the State’s revenue.” Tourism accounted for $15 billion in spending in 2015, and a decline in tourism has a direct effect on the State’s revenue.

For purposes of the instant Motion for TRO, the State has preliminarily demonstrated that: (1) its universities will suffer monetary damages and intangible harms; (2) the State’s economy is likely to suffer a loss of revenue due to a decline in tourism; (3) such harms can be sufficiently linked to the Executive Order; and (4) the State would not suffer the harms to its proprietary interests in the absence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Executive Order. Accordingly, at this early stage of the litigation, the State has satisfied the requirements of Article III standing.


证据在前不容抵赖,川普的禁穆令之所以被冻结,是因为州政府成功论述了禁穆令会伤及地方经济,在教育、科研、旅游、就业等领域上会造成实际的损失,此则地方州政府之所以能胜诉联邦政府之关键原因。一帮“人权高于主权”的粉丝却一知半解,以为人权大过天,却不知道在政治的世界,利益往往才是决策的关键,实力才是真正左右大局的原因。“人权高于主权”的拥趸不懂装懂,拌葱加蒜,一副小眼睛看不清这个世界是如何运作,也无法理解这些实际的道理,沉湎于肤浅的口号,陶醉于空洞的理念,无怪乎时常闹出笑话,徒增笑柄而已。现实政治之复杂,真不是这些天真知识分子所玩得来的游戏,我劝这些人还是在家玩玩电子游戏就好,虽然虚拟,毕竟安全。

2017年4月8日星期六

民主卖国 自由乱邦


推特上又看到滕彪先生的奇葩言论:你愿生活在一个疆域辽阔的大国作一个奴隶,还是在一个袖珍小国做一个自由人?我只在乎每个个体的自由尊严,不在乎某个国家的面积大小。如果说我爱中国的话,这种爱并不比我对美、日、韩、西藏、肯尼亚或埃及多一点点。疯狂的、无根基的“大中国”“大一统”情结已成为太多的反人类暴行的共谋。

这种类比之荒谬就好比询问:你是愿意住在粪坑,还是蜗居在公寓?只要脑子正常,当然都会选择公寓。然而假设再问:你是愿蜗居在公寓,还是栖身在别墅?敢问又有多少人会选择蜗居呢?滕彪先生这段话逻辑荒谬之一,就在于把自由专制和国土大小硬桥硬马地关联,然而两者之间有个屁的关系呀。有专制的大国如赵国,也有自由的大国如美国。有专制的小国如朝鲜,也有自由的小国如挪威。怎能以国土大小来区别专制自由呢?滕彪先生这段话逻辑荒谬之二,就在把本是现实之中的多项选择,活生生地扭曲为单项选择——难道人们不可以生活在自由的大国,只能选择自由之小国?本身就生活在美国的滕彪先生,却要别人选择袖珍小国做自由人,何其反讽。滕彪先生这段话逻辑荒谬之三,是他说只在乎每个个体的自由尊严,不在乎某个国家的面积大小。然而个体的自由尊严和领土有什么关系?难道领土多一分,自由尊严就要多一份?难道领土减一分,自由尊严就要少一份?还是反过来领土多一分,自由尊严就会减一份?领土减一分,自由尊严就会多一份?此话之蠢,路人皆见,但想不到滕彪先生竟蠢到这个地步,除了民族性中的崇洋舔鬼自贱意识,别无其它理由。

见其言而知其愚。滕彪先生说他只在乎每个个体的自由尊严,那么每个个体的尊严靠什么来维护呢?难道是靠自己维护?这恐怕会进入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靠滕彪先生来维护吗?恐怕滕彪先生也没这么大的法力。说到头,还是要靠国家来保障,然而国家的通行定义是人民、主权、领土之集合,怎么单单纠结于领土之大小而无视人民与主权?这是故意忽略,还是走火入魔呢?滕彪这类知识分子之愚昧,是总以一种思维定式去思考问题,而不识现实之残酷,政治之复杂,往往会因其天真——倘若不是奸诈——铺向一条通往地狱的道路,从而带来巨大的灾难。试问,倘若个体之尊严远大于领土之重要,那么有钱人为了自己的幸福而要单立一国,抛弃贫弱的同胞,这种做法又对不对呢?倘若是为了全体人民的自由与尊严,那么这与国家大小又有什么关系?难道大国就不能实现民主而只能专制,小国就一定自由而不会独裁?政治学上从无如此稀奇古怪的道理,现实之中也不乏相反的成例,何其荒谬也!

反向思考,既然声称不在乎某个国家的大小,那么准确地理解是,既不在乎国家的大,也不在乎国家的小,但何以后面耿耿于怀中国的“大中国”、“大一统”呢?这不就自相矛盾吗?恐怕滕彪先生的真实心理,是独独在意中国的大,不在意中国四分五裂的小吧?

这种三流观点,以中国小知识分子的情感与想象,代替理性与逻辑,当然经不起常识的检验,也可窥见论政水平之弱智,这种人去搞民主,难怪多年毫无起色。然而,就算如滕彪先生所说,不在乎某个国家的大小,只要人民生活得自由而尊严。但是,滕彪先生能保证,只要中国分裂,人民就会有自由和尊严,而不是陷入战火和动乱吗?如果能保证(滕彪先生拿什么保证?),那么把中国大卸八块也在所不惜。如果不能保证,滕彪先生不计后果地一再鼓吹分裂中国,又是什么居心呢?分裂不一定带来民主,却很可能带来战乱,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生灵涂炭兵荒马乱。恕我直言,滕彪先生你不过是打着自由的旗帜搞分裂罢了,根本不是为了什么个体的尊严。或者对你来说,中国越乱越好,你是唯恐天下不乱。罗兰夫人的名言:自由,多少罪名假之汝言以行。

世界上因领土发生的纠纷、冲突、战争何其之多,各自为其利益不惜血战,也只有滕彪这等天真知识分子,才欲在谈笑间把中国灰飞烟灭,国土免费派送,全然不顾现实中可能存在的民族冲突、宗教纷争、资源掠夺、军事侵略、地缘政治、国际博弈、金融危机、战争风险,何其幼稚。至于说滕彪先生宣称他对中国的爱,并不比对美、日、韩、西藏、肯尼亚或埃及多一点点,倒是难得的政治表白,多少解释了何以如此“慷慨”。在我看来,这是婉转地宣布自己不再是中国人,寄居的美国如果有意,可招收麾下,成为抗中前驱、反华先锋。因为对中国既然已是淡然置之,形同路人,谁又敢相信他是真的在为中国人争取自由呢?如果是真的在乎每个个体的尊严,又怎会不考虑国家分裂的危险后果呢?此种言论,看似大爱,其实大害,少读两钱书即会上当受骗,网友要擦亮眼睛,辨别此等谬论也。自然以滕彪先生的声誉,这种切割对中国的民主进程是不小的损失,然而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既然已是达到爱无差别的境界,也不要再勉为其难,更何况这种无差别的爱还是“如果”。

君子断交,不出恶言,更不必妖言惑众。与“反人类暴行”共谋的到底是大中华情结呢,还是极权与暴政?读者不难自行判断。如果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是该彻底否定,就不要单方面针对中国,一视同仁地把美、英、法、德、日本等国的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也一并否定,别打着自由的旗帜来招摇撞骗。如果是该有条件接受,那么努力的方向是让国家与民族发展好,人们愿意去认同与守护,而非倒洗澡水把孩子也倒掉。不区分的爱国,自然是愚民与愤青,愚昧;但单方面针对中国,也不过是汉奸国贼,下贱。爱不必勉强,聚不必凑合,要分手一刀两断就是,但也不必对中国恨得疯狂,反目成仇像个渣男。冤有头债有主前面右转是政府,学富五车的的滕彪律师、普林斯顿大学的访问学者,不要犯党国不分的常识性毛病。

除非你已是铁心走到中国人民的对立面,视中国为仇寇,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然而,只要自己过得爽,有什么不能出卖,不是说人权大于主权吗?


川普挑战人权高于主权


继川普颁布新版六国“禁穆令”后,据传美国政府要对中国入境游客进行社交账号审核,交出手机讲出密码不够,还要查看FB、twitter,微信、Line的聊天记录,发现问题还会进一步询问意识形态、政治背景、宗教信仰。

那么好戏来了,美国是民主的主权国家这断然无疑,审查社交账号这是侵犯人权的行为也断然无疑。当“人权高于主权”的拥趸遇到这种见真章的关键时刻,是坚持理念绝不低头,还是从令如流唯唯诺诺呢,我倒要看看会怎么办。

倘若能拍案而起,拿出文革小将怒斥美帝国主义的气概,据理力争并痛斥侵犯人权,引经据典论证美国政府违背建国之精神、《独立宣言》之理念,美国宪法之法义,本栏绝对表示支持。倘若还能在机场海关面对世界各国旅客,用流利英语即兴发表“人权高于主权”、“人权不可侵犯”之类的马丁路德式演讲,声讨美国政府不公不义之恶行,倒行逆施之政策,引得在场观众阵阵掌声欢呼叫好,并引起国际大牌传媒如《纽约时报》、《经济学人》之广泛关注报道,在下即使破财,也要去邮局发通国际贺电,以资嘉奖并表示钦佩。

然而本栏一手拍定、铁口直断,虽然每日赴美中国游客如过江之鲫,此种现象绝对不可能发生。何以然?在下早已看穿,绝大多数“人权高于主权”之拥趸,不过是夸夸其谈之徒,网络上打打口水仗还可一呈威风,然而遇到这种真刀真枪的阵仗,立马缴械投械。即使还有少数意志坚定的理想主义者,但看一看美国警察不威自怒的脸庞,再盘算一下坚持己见所要付出的代价——拒绝入境即刻遣返不说,搞不好还被当作恐怖份子弄到监狱里去蹲几年大牢,实在是得不偿失,也会乖乖低头屈从于现实。海关人员叫交出手机,就得交出手机;叫说出密码,不得不说出密码。FB、twitter,微信、Line打开逐条查看,聊天纪录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个人隐私粉粹于众目睽睽之前。人权非但不高于主权,还被主权践踏得体无完肤,平日里“人权高于主权”的万千政治理论、舌灿莲花的精僻见解,此刻也只能默默咬紧牙关,化为心中的一声Fuck。


虽然表现如此不济,却也是情有可原,毕竟人在房檐下,不得不低头。然而依鲁迅先生“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宝贵经验,我颇怀疑不少“人权高于主权”的拥趸,在准备赴美之前,不是偷偷地上传一些有利过关的内容到社交账号,就是赶紧从社交账号删除一些有碍于审查的内容。本人从不掩饰对这些叶公好龙之徒之鄙视,此之据也。

2017年4月5日星期三

民主有毒:人权高于主权之二


《民主有毒:人权高于主权》第一篇发出后,引发不少讨论,针对各方意见,我曾专门撰文进行回复,奈何文章敏感词太多,墙内发不出,不能与读者见面。而且文章篇幅较长,不利于阅读。故今日推出简洁版答疑解惑,好在这也不是什么高深问题,三言两语足够说清。

人的权利可以三种:

一、政治哲学中作为理论前提的“自然权利”。
二、人权宣言和国际公约中作为立场宣示的“政治权利”。
三、法律规定的可具体操作的“法定权利”。

对照分类,“人权高于主权”非是政治哲学中的自然权利,也非法律规定中的法定权利,那么当属第二类作为立场宣示的政治权利。其实,把它归入到第二类都有些勉强,因为据我所知,“人权高于主权”最先是出自捷克知识分子哈维尔的文章,后来被诸多政界人士引用比如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但至今未见任何国际公约明确把“人权高于主权”作为条款纳入。不过,诸多人权宣言是以彰显、保护人权为宗旨,作为一种立场宣示,把它纳入第二类也无不可。

如此就很明白,“人权高于主权”只是一种立场宣示,是一种政治理想而非法定权利。换言说,“人权高于主权”和“希望世界和平”一样,只是一种政治愿望而非实际的政治规则。作为一种政治愿望,你可以谈得天花乱坠,但作为一种权利主张,你得遵守现实的规则。因为权利不是天马行空的概念,而是具体的社会实践中,相互认可的契约,有其适用性及边界。脱离适用性及边界谈权利就是扯淡,道理再多也是夸夸其谈。而中国小知识分子之荒谬,就在于把自然权利、政治权利、法定权利三者混为一谈,“人权高于主权”从政治权利的范畴延伸到自然权利、法定权利的领域,俨然成了一种政治正确。而中国小知识分子之虚伪,又在于现实当中心口不一,例如这些“人权高于主权”的拥趸在出国过海关时,照样依照法定程序拿出护照、签证,而不是以“人权高于主权”的理由要求自由通行,由此可见其虚妄。

更好笑的是,当你问什么条件下,才能实现“人权高于主权”时,绝大多数拥趸都嗫嗫嚅嚅、顾左右而言它,压根就没想过这个问题。

说来说去,“人权高于主权”,口号也。其性质如“让世界充满爱”、“明天会更好”、“天下一家”,浪漫主义有余,理性思考不足。这类口号偶尔喊一喊,当然浑身正能量,然而天天喊个没完,未免太傻X,有民主红卫兵之嫌。理想之所以美好,正在于它超越于现实。而现实之所以是现实,正在于有别于理想之复杂。连世界上最发达的欧美国家,至今也没达到“人权高于主权”的境界,那么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又何必好高騖遠不切实际呢?难道又要再一次上演“超英赶美”的闹剧吗?更何况现在连人权都没有,就高喊“人权高于主权”,真是未得食饱便思减肥,更见其弱智。

最后再科普一下,Alan M.Dershowitz写过一本《你的权利从哪里来》,希望读过此书后,能治愈这些人的幼稚病。





2017年3月5日星期日

民主有毒:香港人决定香港 台湾人决定台湾


不出所料,自《民主有毒:人权高于主权》一文发出,有人就说我方向变了、路线偏了、被政府收买了,开始帮共产党说话了等等,俨然是弃明投暗政治变节,问题很严重。虽然本栏在文章里早已谈到“在下并非否定人权,更不可能是歌颂极权,而只是想在逻辑与学理上盘根问底正本清源。”但仍挡不住这样的胡乱猜忌,这也是很遗憾的事。如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所言:“这其中,争辩者所可能会犯的最坏一种冒犯,就是污蔑抱持相反意见的对手乃是不道德的坏蛋。此类中伤,是那些抱持某种非通行意见的人尤其容易招致的,因为一般来说他们毕竟人少且没什么影响,除了他们自己没人在意他们是否得到了公正对待;”然而,更莫名其妙的是,有人从我不赞成“人权高于主权”,就推论我一定支持“主权高于人权”,这可真是天上掉下来的无妄之灾,从何说起呢?我在文章里很清楚地谈到“事实上在我看来,人权与主权这两种不同的概念,根本不能用大于小于来类比,这是两种不能用高低来对照的概念,各自都有其不可代替的重要性。试想,人权若高于主权,那么人权靠谁来保障?若说主权高于人权,那么主权的存在又是为了什么?所以,实在不必把它们进行错误的类比,犯不着作茧自缚弄巧成拙,于事无补也。”这分明已把我的观点讲得很明白,怎么就成了我支持“主权高于人权”的呈堂供证呢?

自然,对于此类评语我并不在意,一来这并非事实;二是多年来早已习惯——中国人若不这样也就不是中国人了——如此才能有益于身心健康。但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方式,却也反映出很多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思维缺陷:难以适应自由社会的多元观点,内心的敌我意识却是异常深厚,不是我对就是你非,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然而却全然不知道,在人世间的公认意见上,一种问题常常有多种看法。正如穆勒在《论自由》里所言:“一是公认意见有可能是错误的,因而某些不同意见倒是正确的;二是即便公认意见正确,而与相反的错误意见的较量,对真理能够得到清晰理解与深刻体认也是必要的。但是还有一种比这两者都更为常见的情形:一组相互冲突的信条,并非一者全对另一者全错,而是真理共存于二者之中;公认的信条只包含真理的一部分,必须要由不合主流的意见来补充真理的剩余部分。”

公认的意见可能是错的,即使是对的,也可能只是正确一部分。而反对的意见却有可能是对的,即使错的,也可能只是错一部分。所以,为了打破这些人黑白二分的花岗岩脑袋,开拓他们单项选择的机械化心灵,使之在脑力运用上能达到正常人的标准,不再见到不同观点就咬牙切齿搥胸顿足,甚至闹到泼口大骂,俨然你死我活不共戴天,本栏将责无旁贷地继续挑战这些人的政治正确,坚持科学的态度探求是非,诉诸理性的思辨而非变为观念的囚徒。诚如穆勒所言:“片面真理之间的激烈冲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以半截真理相镇压以致万马齐喑;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各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旦人们只偏重一方,错误就会固化成偏见,而真理自身也由于被夸大变成谬误而不复具有真理的效用。”

讲出真相会伤害一些廉价民主人士的感情,然而这一点不在本人关注之列。事实上,就在我昨天写《民主有毒之一:人权高于主权》一文时,我在Foxnews上看到这样一条新闻:被美国政府遣返的墨西哥非法移民跳桥自杀。这真是“人权大于主权”的无情反讽:如果人权大于主权,墨西哥人去美国追求幸福自由,为什么不能留在美国?如果主权小于人权,那么美国政府有何理由无视墨西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遣返他们?有人回复“上帝也只对他的选民负责,不可能要求世俗政权对全世界民众的人权负责。”且先不谈这句话极容易被用来当作开脱恶行的理由,或者当作犯罪的借口,如果世俗政府不能对全世界民众的人权负责,那么人权何以高过主权呢?再说在这里要求的也不是全世界,而仅是针对墨西哥非法移民,这不正是美国朝野最近十分关心的社会热点吗?如果人权高于主权,何以在美国这样高度民主的国家还发生这样的悲剧?人权高于主权为何被美国政府逼得走投无路跳桥自杀?不仅如此,伴随遣返墨西哥非法移民随之而来的还有这样一个现实问题:很多墨西哥非法移民在美国生有小孩,小孩拥有美国国籍。遣返这些没有美国国籍的墨西哥父母,就会造成妻离子散,家庭分离。那么,这些人的人权又该如何保证呢?如果人权大于主权——小孩与父母在一起不是人权吗——哪有什么理由把他们拆分呢?

还有一些意见,相当奇葩,令人忍俊不禁。比如,一位网友谈到:“其实通俗地说,说人权为集体权到国家主权之源,所有自由主义者在理论上都能接受,而源高于流是事实存在,应该不然难理解,但接下去有部分人就认为承认源高就是不要低流,或者强调了流之重要就没高源了,显然只是自相矛盾的误解。”

我首先要声明,我根本不是对高于低于有误解,而是认为这是两种根本不能用高低来类比的概念,各自都有各自不可否认的重要性,这与高低有什么相关呢?我严重怀疑这位网友有阅读障碍症,不然,就是故意曲解我的观点。然而,好笑还不仅于此,更在于这位网友根本没有弄清楚派生关系与高低关系之间的区别,把两者混为一谈不明所以,弄出这等非常低级的错误,成为笑谈。试想,如果说人权产生于主权就意味着人权高于主权,那么母亲生下小孩,难道母亲就高于小孩?本来说到这里就足够荒诞,然而这位网友居然说凡是派生关系都可比高低,母子价值当然也可比高低。比如难产时只能保一人,根据统计数据当代共识是保母不保子,就是因为母命高于子命——看到这里阁下能忍住不发笑,我只能说你冷静得有些不近人情。

还有人说,主权是虚的,人权是实的,所以人权高于主权。这种回答颇有一种太极阴阳的风范。然而即使是太极学说,也没有说实就高于虚,虚就低于实呀。相反谈的却是阴阳相济,虚实相交,相辅相成,阴阳和谐,何以运用到政治学上,就有了突破性的创造改变呢?再说,主权是虚的这种观念我也不知道这位仁兄从何而来,倘若主权人权可以用虚实定位,是不是开副十全大补丸给主权,就可以救国救民呢?

又有人得意洋洋地问:“既然你执着于人权和主权无‘高低’之别。那么请问当‘不受侵犯的人权’遇到‘至高无上的国家政治权力’两者之间发生矛盾时,谁处于优先级的更高地位?是人权让路,还是主权让路呐?我相信更多人会选择让主权让路,人权先行,因为所有人都清楚自己首先是人,不首先是国家主权。”这么离谱的问题还自以为聪明过人,让人啼笑皆非:且先不谈现实生活当中的真实情形——很多时候是人权给主权让路,而非主权让路给人权,即便民主如美国。况且我也没有说过主权是至高无上的国家政治权力。然而,即使主权让路给人权,也不意味着人权要高于主权啊。难道你我路上相逢,你主动给我让路,我就要比你高等?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主权大于人权的现象相当普遍(这或如穆勒的洞见:人类之重视权力,远大于珍爱自由)。一个国家的法律即是这个国家主权的体现,墨西哥非法移民不能用“人权高于主权”的名义赖在美国,美国政府也不吃这套。反过来一个美国人也不能用“人权高于主权”的名义硬闯墨西哥的边境,墨西哥政府同样不会允许。在国际争端中,主权高于人权的现象更是常见,比如波黑战争、叙利亚内战、卢旺达大屠杀等。此类情况正如一位网友所言,在价值观念上认同人权高于主权,与作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是差别非常大的两回事,不要混为一谈。当然,我这样说,并不表示我赞成主权高于人权——我再次声明,我的观点不是人权高于主权,也不是主权高于人权,而是认为这是两种不能用高低来类比的概念——我只是想指出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世界的真实情况,并好心劝告不必吸食毒品一样地沉迷于这些空洞的政治理想而不能自拨,最终害人害己。事实上,我对欧美左翼的政治理想抱有相当的敬意,毕竟发展中国家在其中也受益良多。但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些理想很多在欧美都还行不通,何况对于中国。一个社会普遍的道德情怀和理想状况,通常和这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与文明程度正成比,过高的理想抱负与道德要求,有未得食饱已思减肥之嫌,非能造福于人,更是惹祸上身。

有人担心,不强调人权高于主权,岂不是容易被暴政拿来强调主权高于人权,把很多人给迷惑?此言差矣,纠正一种错误,不能再用另一种错误,不然岂不是以错掩错,错上加错。保障人权有很多正确的方式,何必非要拿去与主权相较?既不担心被利用,也不用担心引起误会,用简单明了的一句“人权不可侵犯”即可,完全就可杜绝很多不必要的争议。

真正值得一辩的,是这样一种观点:主权实乃“国家权”,没有跨国的主权。人权则无国界。美国的主权只对美国人权负责,没义务替全世界的人权负责。因为它是美国的选民授与,不是全球选民授与。它可以拒绝非美国国籍的国际难民,但如是在国外的美国公民遭遇灾难,它就有义务保护。所以“人权高于主权”是指一国的人权高于一国的主权。其次,各国都存在人权问题(当然民主国家要好很多),这除了国家体制外,还有一国的经济水平、国民素质和文化传统等都有关系。“人权高于主权”是自由主义的一个政治理想,是愿景而非已完全实现的现实。从学理上说,主权在民,主权源于人权,由选票而确立。专制国家只有王权党权而无主权,但持权柄者往往声称他们有主权,并且代表人民。所以“人权高于主权”也是有学理依据的。

我的回复是:人权若无国界,那么按“人权高于主权”的观点,那么就非只局限于一国;主权不能跨国,那么按“人权高于主权”的观点,人权高于世界上的任何一国主权。若本国的主权只对本国人权负责,那么就意味着他国的人权并不大于本国的主权,“人权高于主权”这句话就不成立。不然,“人权高于主权”这句话就必须被修正为“本国人权高于本国主权”。然而即便如此,就又回到了文章中所谈到的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权高于这个国家的主权,那么必然意味着这个国家没有乞丐、没有贫穷、没有看不起病的人,没有读不起书的人,没有吃不起饭的人,没有人的正常需要得不到满足,因为人权都大于主权了,作为人的生活需求与基本权利又怎能得不到解决与保障呢?如果得不到解决与保障,那么这样的主权拿来何用?如果得到了解决与保障,则请问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国家?这不就是世外桃源的乌托邦吗?

这些问题之所以让“人权高于主权”的拥趸难以回答,或者说“人权高于主权”在现实当中常常行之不通屡屡碰壁,其实原因也没那么复杂,关键在于这些人习惯了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又或是宁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其实,权利不是天马行空的概念,而是具体的社会实践中,相互认可的规则,有其适用性及边界。脱离适用性及边界谈权利就是扯淡,道理再多也是夸夸其谈。一位网友对此的思辨就切中要害:不少才俊混淆了政治哲学中作为理论前设的“自然权利”、宣言和公约中作为政治宣示的“政治权利”、法律规定的可操作的“法定权利”,把这三种不同的东西放进一锅煮,越滚越糊涂。参加争论之前,还是先读一点入门书,掌握一点学科的基本知识,让思维达到基本精细度。做木工还讲究粗活细活,精品残次品,思想也一样。比如说,很多才俊讲,人天生有什么什么权利。作为理论空想和政治宣示,这么说没有问题,但没有什么可操作性。说说而已。在操作层面上的现实是,你天生没有什么权利,除非法律赋予你那种权利。所以,有一派共和主义理论讲“法律之外无权利”。这是说“法定权利”。分清这些基本概念不需要太高的心智,但需要一点静心读书的时间和虚心学习的态度。这样才有机会脱离概念混沌状态,让自己的内在世界澄明一点。《独立宣言》中讲,人天生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是一种政治宣示,讲的是政治权利,不是法定权利。你如果囫囵吞枣,以为可以按宣言去行使这些权利,就悲剧了。凭常识讲,政府怎么样保护你追求幸福的权利?难道要分给你三室一厅的学区房再派上七个漂亮姑娘供你追求不成?

还有一些奇葩回复,限于篇幅,兹不收录。在这里想强调,一种观点或理论,需要这么多的理由来补充、修正、解释和说明,这不本身就意味着这种观点或理论有很大问题吗?而当一种观点和理论有很大的问题时,不是极容易被利用吗?事实上,除了概念不清认知混乱以外,以中国人之聪明,我非常怀疑“人权高于主权”这种话,是有些人为了逃避对国家的责任与义务,掩盖自己的私心。陶杰就讲得好“中国政治的邪恶本质,在于中国人明明有自己的权力欲的私心目的(Private Agenda),他一开口,就全天候小脑条件反射地说出许多堂皇的仁义道德来掩盖。”我不敢高看他们对公义的追求,也不敢低估他们的自私,因为几十年的愚民统治所造成的后果,爱国虚无主义、民族虚无主义已是相当普遍。很多人一提到爱国、民族就非常反感,内心抵触,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反映到一些人的身上症状就是:有民主而无国家,要人权不屑主权——如果说五毛是有国家而无民主,那么这些民主人士是有民主而无国家,可称为是现代版的无政府主义者或虚无主义者,提到中国便是“你国”、“支那”、“你支”,异化相当严重。其实,连这些人本身也没认识到的是,奴才的基本特征就是爱把自己归于某类人——没有自己的立场,必然成为别人的附庸——国内姓赵,海外姓洋,惟独遗忘自己的真姓。而且,我也颇怀疑这些言必支那、你国的人,不过就是在国内当不了赵家人,被剥夺当奴才的资格,于是改投到洋人门下,转过身来便向同胞耀武扬威的垃圾而已。

谈到这里不得不提,当下海内外的乱象之一,就是经常有人批判、否定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甚至蔚为风潮,我在网络上就常看到有人转发这类的话“一、民族主义是民主的天敌,看看亚非拉民族独立运动的结果足矣。二、大一统主义是宪政的天敌,看看欧洲小国林立你就会明白。三、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攫金机和避难所,列宁说每当一个政权的危机来临的时候爱国主义的裹脚布就散发出臭味来。”且先不说这些话本身就自相矛盾——民族主义若不重要,何以欧洲小国林立?爱国主义若不重要,何以这些小国能惟系自身的独立与发展?关键是民主的天敌怎么成了民族主义,宪法的天敌又怎么成了大一统?我实在没有看出这些结论的内在逻辑。美国从最早的13个州扩张到现在的50个州,难道不是大一统得来的而是天上掉馅饼得来的?美国的民族主义和大一统主义,民主与宪政的天敌?但凡还有点正常智商都能看出这种观点的可笑,不值一驳。而且在这里我必须指出,说这类话的人根本就是闭门造车的井底之蛙,坐井观天。如果他们能看一看欧美的保守右翼、激进右翼、极端右翼——比如法国国民阵线、奥地利自由党、意大利北方联盟的政治纲领、选举策略、宣传文案,社会基础,就可知欧美右翼势力对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之推崇,对国家、民族利益之重视。事实上,用利益之争来看欧美的极右势力,实在是小觑,看过美国班农等极右代表性人物的观点即可知,他们是站在种族的繁衍(白人至上),文明的延续(本土第一)的战略高度来考虑问题,具有极强的生存意识、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同样对这一点心知肚明的,还有很多中国人所看不起伊斯兰文明,所谓原教旨主义者,也可看成是穆斯林的极右势力。当前欧美国家与伊斯兰国家之间的战争与冲突,实际上是两种文明的对决,各自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而战(圣经必有圣战)。可叹的是,当别的国家为了种族的繁衍、文明的延续而处心积虑、奋发图为时,唯独很多中国人还在世界的大变局面前浑浑噩噩、稀里糊涂。

纵览中国之现状,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是被双重的污名化:一方面是中共的裹挟及利用,另一方面是一些愚民的谩骂与唾弃,根本得不到正确的对待,或者说能正确认识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人在中国相当之少。事实上,由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与个人利益长期不一致,中国人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极其淡漠,常见有私无国之扭曲心态,常有以跪舔他族为荣的奴隶,以至于始终是一盘散沙,难以凝聚。此种现象也正如一位网精辟的剖析:还不仅单是谋私利的问题,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黄俄系统的文化革命+洗脑之下,“爱国主义”“民族主义”……这些概念被污名化/偷换概念了。中国传统文化对国家与民族的道义与担当,是“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是“位卑未敢忘忧国”,是“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现实中则一律被变为“匪党”教义之裹挟遮掩,民意遂在各阶层中分化,要么为犬奴而民粹,要么愤青而张狂,而全不知不顾自身之根本。

在这样混乱的状况下,不知抢占话语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却跟在中共的后面或者与中共同流合污来污名化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实在是不可思议,让人啧啧称奇,搞不懂这些人的脑袋,到底是比别人复杂还是比别人简单,怎么会干出自挖祖坟的事情。所以当务之急不是再在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上一沉百踩,而是要把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正本清源,发展基于民主精神、自由理念的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要做到这一点,在下之意见是不仅要追求民主,还要发展出中国民主右翼,因为道理实在太简单:要追求民主,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必不可缺。首先,无法想像一个人不爱国会去追求民主,也无法想像一个人追求民主会不爱国。其次,两者皆可作为政治动员,争取民众支持。再有,民主政体才能有效保障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因为追求民主的目的是捍卫权利(生命、财产、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而权利的根本则是利益。从个人说是捍卫个人利益,从民族说是捍卫民族利益,从国家说是捍卫国家利益。而只有民主政治,才能保障国家、民族利益最大限度的与个人利益最大限度的一致。追求民主不是目的,捍卫权利与利益才是根本。只有个人、民族、国家形成利益共同体,中国人才能形成明确而清晰的民族生存意识、民族竞争意识、民族危机意识,从一盘散沙任人宰割的弱民蜕变为自信自强的国民,这是欧美国家在18、19世纪就完成的过程,中国至今没有成功转型。所以,从民主的角度而言必须要善用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掌握相关的话语权,而不是把这一块拱手相让。另外,从国际政治而言,中国人即使是出于自卫,也要学会欧美的右翼思想,更不用说生存与发展。但是,由于个人利益没有与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形成利益共同体,缺乏民族生存意识、民族竞争意识、民族危机意识,言及爱国就被抹黑,追求自由又被打压,中国民主右翼可谓先天不足,后天失调。

欧美右翼的几大主要特征就是: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种族主义、排外主义、民粹主义、主张本土优先、人民至上,保护本国或本民族的社会、文化和生活方式,反对外来文化的入侵、玷污和颠覆,这皆是在欧美国的右翼政党中屡见不鲜的政治主张,怎么能说欧美不看重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诚然,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固然有值得警惕之处,极端过头有成为新法西斯之虞,这在欧美已有徵兆,但绝不是一无是处,不然何以解释欧美右翼势力何以近年来纷纷崛起走上执政舞台,有着强大的民意基础呢?当然,要否定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也不是不可以,但请一碗水端平,凭什么中国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就可唾弃,而欧美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就值得顶礼膜拜?或许有人解释这是因为欧美国家有民主有自由,中国无民主无自由。欧美提倡爱国主义、民族意识是理所当然,而中国提倡爱国主义、民族意识则极容易被政府利用。然而没有自由民主,就追求自由民主,何以要把矛头指向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难道一个人主张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就不能追求民主自由?我倒不明白一个人若不爱国,又怎么会去追求在中国实现民主。一个人或有政治抱负,又怎么会不懂得倾听民意、善用民意,此种解释也未免太离奇——如果担心官方利用就要抨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有民主和自由呢,难道我们也要唾弃?

所以,这种单方面抹黑中国的原因分析下来,我认为恰恰是这些人本身就没有国家意识与民族意识,而只有奴才意识。奴才没有忠诚,只有背叛,多是奴颜媚骨之心态,常见趋炎附势之行为,有奶便是娘,见好就叫爹,谁对他好谁就是主人,甚至还谈不上对他好,仅是出于奴才自卑之心理,就一贯仰望、崇拜比他强大的人或民族,反过来自然就是鄙视、欺负比他弱小的人或民族,常常表现出比西方人低一头比内地高一头的扭曲心态,已不是“贱”字所能形容。这些人的矛盾就在于:他们虽然时刻摆出批判中国文化的姿态,然而自身之心态与行为恰好是中国文化中最龌龊的部分,而且还不自觉。他们虽然常以民主人士或追求自由的面貌出现,然而一个连国家意识、民族意识都没有的人,谁又敢相信他们是真的在追求民主自由,而不是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帜为自己谋私利呢?或者说,干出一些危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也不自觉呢?

这样的担心绝非过虑,因为在一些民主人士中就颇流行这样一种观点:香港人决定香港,台湾人决定台湾。其缘由,滕彪先生在twitter上的一段话颇具代表性:一个在西藏、新疆、香港、台湾问题上附和官方“大一统”“反分裂”的人,真的理解自由、民主、人权的涵义吗?难道自由、民主、人权不正是要求尊重每个人的尊严、要求一个地方的人们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命运吗?西藏的命运不是应该由藏人决定吗?香港的命运不是应该由港人决定吗?

持有大一统、反分裂的观点,怎么就成了附和官方,我不太明白。难道官方说发展经济,我也主张发展经济,就成了附和官方?这逻辑也未兔太荒谬。须知中共也说促进民主,滕彪先生也追求民主,难道滕彪先生就附和中共?我想滕彪先生自己也会反对这种结论。再有,真的理解了自由、民主、人权,就不能主张统一?我也不太明白,因为为何不能基于自由、民主、人权的立扬要求民主和平统一,而只能支持港独、台独?如果说支持港独、台独才是真民主人士,那么不支持港独、台独是不是就意味着是假民主人士?我奇怪支持港独、台独与否什么时候成了真假民主人士的判断标准,多项选择什么时候变成了正反选择?——难道一个人不能既追求民主,又主张民主统一?何其怪哉。自然,阁下要支持台独、港独,这是阁下的自由,但你何必占领道德高地,污名化与你观点不一样的人呢?阁下有支持台独、港独的权利,别人也有反对台独、港独的自由,何以你的自由就高人一等,别人的立场就低人一头呢?倘若自由可以用这等形式来划分,那出生、生活在自由世界却反对台独、港独的人,岂不是更有理由鄙视你这等半路出家的自由民主人士呢?而且按这种观点推论下来,如果西藏的命运由藏人决定,香港的命运由港人决定,那么湖南的命运何尝不能由湖南人决定,山东的命运何尝不能由山东人决定,或者再细化,重庆的命运何尝不能由重庆人决定,上海的命运何尝不能由上海人决定?如果不能,难道藏人、港人是人,重庆人与上海人就不是人?难道藏人、港人的尊严要尊重,重庆人与上海人的尊严就不用尊重?何其荒谬也。但若能一视同仁,请滕彪先生告诉我,一个四分五裂的中国还会是中国吗?小国就一定会比大国好吗?分裂后就一定会民主吗?你能保证中国分裂不陷入动乱和战争吗?我估计这些现实问题之复杂已远超只会正反选择的滕彪先生的思维能力。

然而滕彪先生这段话的荒唐还不仅于此,最让我感觉离奇的是,尊重每个人的尊类,就怎么得出了尊重当地人决定自己命运的结论?因为尊重每个人,就意味着不仅是尊重当地人,还要尊重当地以外的人,那么何以当地人要独立的意见要尊重,其他地方反对分裂的意见就不尊重呢?再者,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并不代表赞成每个人的政治立场。前者是道德伦理,后者是政治诉求,倘若尊重滕彪先生的尊严就不能反对你的政治立场,那么滕彪先生追求的不是民主自由而是拥抱独裁极权。倘若滕彪先生追求的是独裁极权,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不同观点的人不理解自由、民主、人权的涵义呢?我看不理解自由、民主、人权涵义的恰恰是滕彪先生自己吧?倘若滕彪先生追求的非是独裁极权而是民主,那么就大大方方的承认,每个人都有选择独立或统一的自由,不是和你立场不一就不了解自由、民主、人权的真义,你也不是道德高标的化身。如果只有支持港独台独才是真自由,那么你就和你这种自由见鬼去吧。

不难看出,正如前面所讨论的“人权高于主权”一样,在这个问题上滕彪先生这类人也犯了常识性的错误,混淆了一些基本概念——如果不是故意扭曲。比如把政治认同和国家认同混为一谈。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诚如许章润先生所言“政治认同是对权力的正当性认同,而国家认同是对民族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的认同,用政治认同掩盖国家认同,以国家认同代替政治认同是一个障眼法。”也就是说,都是在骗,只是手法各一。然而,不管是自欺欺人也罢,还是欺人以方也罢,还是想混水摸鱼也罢,理论上的荒唐都不说了,现实之中更为打脸的情况却是,当滕彪先生这类人不是极为天真就是极为老练地替港独、台独彰目时,港独、台独却谋划着如何与中共合作以获得更多利益。比如香港学者练乙铮最近在《清洗梁派极左流毒 彰显香港独特角色》一文里提出这样的设想:为了香港独立,可以与中共为善甚至有利中共延续其内部专制统治。我不知道自诩真的理解自由、民主、人权的滕彪先生看到这种观点又会如何作想,又该如何解释,是否还会一厢情愿地支持港独、台独?是否还会认为支持港独、台独才是真的理解自由、民主、人权?

在世界政局已是全面右转的情况下,在现实政治如此复杂的情况下,在各方为了捍卫自身利益殚精竭虑的情况下,一个追求民主的人在政治上居然这样幼稚与天真,确实让人啧啧称奇,堪称是政治森林里的小白兔,一跚一跳脚底就闪迸出几颗自由、民主、人权的小星星,一切是那么的童话,却不知森林里还有大灰狼。完全没有一个民主人士应该具有的谋略、眼光、手段,也没有一个知识分子应有的理性、专业与冷静,不知权谋智变、利弊横量,危机管控、事态预防,耽溺于空洞的道德高调,沉迷于无用的政治理想,真的是书生论政,空谈误国。照此状况,我看当务之急倒不是民主,而是让这些人尽快成熟起来,别再这么幼稚。或许有人会问,既然你不赞成滕彪先生的高论,那么在你看来港台问题该如何解决?对此问题我的回答是,既然这些民主人士通常以美国为民主世界的灯塔,自由世界的楷模,那么且先看美国是如何应对此类问题。

因川普上台,美国加州近来独立的诉求攀升,沈旭晖先生在《假如加州成功独立》一文中,就介绍了美国政府的相关法规与程序:美国最高法院在1869年的《得克萨斯w诉怀特案》(Texas v. White)判决中,指明美国州份不得单方面宣布独立,而一州的独立诉求,必须提交至联邦政府、经过其它州认可、在国会两院大多数通过,进而启动修宪程序,为独立诉求提供宪法依据;所以加州要在联邦层面提出分离诉求,第一步即是修改本州岛宪法,这正是Yes California运动提出公投的第一个目标。

按照加州修宪程序:

Yes California
运动须于今年7月25日之前,搜集58万当地注册选民的签名,从而在2018年州选举时,把「修改州宪法、举行独立公投」的选项纳入选票,取消「加利福尼亚是美国不可分割部分」的州宪法;

如果2018年州选举中该提议获得通过,2019年加州将举行「独立公投」;

如果过半注册选民参与该公投而55%以上投票支持独立,那么加州可以正式把独立诉求提交至联邦政府。

由此可见,美国非但不会以“尊重当地人决定自己未来命运”的理由允许加州独立,反而还在程序上做了精心限制,设置了层层政治关卡,达到事实上的即使你想独立也让你难以独立的目的。既然如此,连民主的美国都做不到“尊重当地人决定自己未来命运”,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又何必来打肿脸充胖子呢?难道滕彪先生又准备超英赶美的民主大跃进吗?不要忘记死了几千万人的历史教训。我就不明白同一件事情上为何是双重标准,对中国要求如此之高,对美国要求又如此之低,除非滕彪先生对美国的《得克萨斯w诉怀特案》也嗤之以鼻,不然就是精神分裂。或许有人反驳,你只举美国的例子,却不谈苏格兰独立公投的事情,是不是有所偏颇?诚然,苏格兰公投英国只能接受结果,这确实不假。但若要公正,怎么能不提及英国当年为了领土与阿根廷发生马岛战争呢?英国政府与爱尔兰共和军所发生的流血冲突呢?可想而知,在任何国家领土主权都是核心利益,怎能像买手机送话费一样的轻巧送掉,这不就是卖国吗?所以,关键问题不是美国如何对待加州、英国如何对待苏格兰,加拿大如何对待魁北克,西班牙如何对待加泰罗立亚,而是要基于自身的国情、自身的利益选择最符适自己的应对方式,傻瓜才会盲目跟从别人的选择,不知道惟护自身的利益更是白痴。在这些事关国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不仅要看道德理想,更要看政治现实。允不允许独立,采取什么方式公投,完全要视本国利益而定。只要对本国有利,同意独立也无妨;但对本国利益有损,当然就要反对独立——事实上,别人追求独立,何尝不是为了主张他们的利益呢?所以,一个有心民主的人士,应该是为国民谋取利益,而非损害国民的利益,更不应该拿国民的利益去做你道德理想的筹码。倘若真是如此,不过又一位祸国殃民的独夫民贼而已。所以,看过我的论述,读者应该不难明白我对港台特别是对台湾问题的回答:中国民主之前保持现状,中国民主之后进行统一。

关于“无论什么地方,只要为了个体更自由更有尊严更幸福,都有权独立”这类观点的其它弊端与缺陷,我在《台湾问题再思考:我为什么反感中国民主人士的台独论?》一文中已有论述与剖析,这里就不再多谈。惟有一个问题想补充的是,沈旭晖先生在文章中谈到:俄罗斯学界构想过「美国肢解计划」,加州独立组织Yes California就收到来自俄罗斯政府的资助,去年在莫斯科开设Yes California的「办事处」。反过来说,美国对瓦解俄罗斯联邦这个全球最大国家,也一直有研究。那么这些积极主张中国分裂的民主人士,有没有收到过外国政府的资助呢?我看很有必要说明一下。




民主有毒:人权大于主权


连官方智囊俞可平都出书盛赞《民主是个好东西》了,更何况励志变革社会的仁人志士,皆把民主当作拯救中国的灵丹妙药,志在必得。平心而论、客观而言,民主经过世界各国多年的政治实践,虽不能说是最好的政治体制,但其最不坏的底线优势、保底功能,确实优胜于传统的王权,更是甩开1984式的极权几条街,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当得起“好东西”的评价,也值得中国人前赴后继地努力追求。但世事从来错综复杂,在追求民主的过程中,我发现某些人颇有走火入魔之势,其原因不知道是太傻太天真,头脑幼稚得让人不可思议,还是在玩政治无间道,别有一番用意在里面。总之一些言论,或者唯我独尊的政治正确,大有真理执在我手,你们跟着我走的疯魔症状,却多是把人带去弯路或死路。为了治病救人,也不让其谬论流传毒害众生,本人慈悲为怀,特意挑出几个常见问题,为大家释疑解惑。

其一、人权高于主权

对于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政论高论,用不着长篇大论去作分析,仅一个问题和一个陈述就可把它打回头脑简单或居心叵测的原形:

如果人权高于主权,是不是全世界的难民都可以去美国?

如果人权高于主权,那么全世界的难民都可以去自由民主的美国了,然而这只是痴人做梦。

或有人言,不让难民去美国,正是保护美国人的人权。然而,相较于美国人的人权,不是难民的人权更需要保护吗?难民之所以是难民,就在于其生命、自由、财产得不到保障,受到
战争的威胁或政治、宗教的迫害,或是因为自然灾害。相较于生活在正常环境中人权早已得到保障的美国人,难民的人权保障不才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吗?何以美国人的人权还优先于难民的人权呢?如果只保障美国人的人权而不保护难民的人权,针对这种不平等的情况我只能想到奥威尔《动物庄园》里的一段话:所有动物生来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

且更为本质的一个问题是,美国人是人,那么难民是不是人?如果难民是人,那么难民为何不能去美国,不是说人权高于主权吗?为什么每年都有那么多难民淹死于地中海?也许有人会以美国容纳能力有限来回复。但真实情况是,连区区一个德国,都收容了上百万的中东难民,以美国之地大物博、国力强盛,收容几千万难民绝无问题,只是愿不愿意的问题。然而现实之中,美国收容了多少难民呢?有多少难民想去美国而不能呢?在这些真实情况面前,人权到底是高于还是低于主权?更不用提川普的禁穆令与隔离墙。

针对这种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况,有人又祭出这等高论:就目前而言,讲人权高于主权是局限在一国之内,即:一个国家内的人权高于这个国家的主权。这种解释虽然绕开了上面的国际难题,但又跳进了国内政治的陷阱。其言说者或许自身都没意识到这里面隐藏的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权高于这个国家的主权,那么必然意味着这个国家没有乞丐、没有贫穷、没有看不起病的人,没有读不起书的人,没有吃不起饭的人,没有人的正常需要得不到满足,因为人权都大于主权了,作为人的生活需求与基本权利又怎能得不到解决与保障呢?如果得不到解决与保障,那么这样的主权拿来何用?如果得到了解决与保障,则请问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国家?这不就是世外桃源的乌托邦吗?

于是又有人说:“人权高于主权的确切含义是:如果一个国家发生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而且单凭本国的力量无法制止时,国际社会或其他国家有权进行干预,以制止这种侵害行为。”且先不说这种解释本身就和前面的“人权高于主权是局限在一国之内”的观点相矛盾,就算它在理论上成立,然而在现实面前也不堪一击:朝鲜每年发生这么多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又怎么没看到国际社会以“人权高于主权”的名义直接兵降城下,解救处于苦难之中的朝鲜人民呢?难道朝鲜人不是人吗?是人难道他们没有人权吗?他们有人权,不是说人权大于主权吗?既然人权大于主权,何况国际社会袖手旁观这么多年,任由朝鲜人民在苦难之中哀鴻遍野呢?

或许有人会说,你这样反驳也太挑刺了,人权大于主权的基本用意不正是为了保障人权、伸张正义吗?尤其是在当下的中国国情,更具有现实意义,何必从事实与论证上再三诘难?然而,在下并非否定人权,更不可能是歌颂极权,而只是想在逻辑与学理上盘根问底正本清源,正如穆勒在《论自由》里所言,“认定某一意见正确乃是因它在一切与之竞争的场合中都未被驳倒,与认定它正确乃是因它不容反驳,这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要想确保某一信条至为正确无误,除了长期延请整个世界来求证其诬枉之外,别无任何保证可以依赖。如果不接受这些挑战,或者接受而失败,那我们就不敢说已经确定无误。”然而有人说到,即使如此,你的方法也未免太过极端或过度解读。对于这种观点,首先不提所谓过度与极端是由谁来判断,若由阁下来判断又是否真实客观,同样引用穆勒的话语即可很好地解答这一质疑:“他们不明白,如不能确定这一推理在极端情况下仍然有效,就不能确定它在任何情况下都为有效。”

如上所述,“人权大于主权”这种观点在理论上就不说通,在现实当中更是不堪一击。试想一下,你的人权会大过美国的主权?或者你的人权会大过你所在国的主权?不用我再多作解释你都能感受到这观点的可笑。然而,我也并非不明白这些“人权大于主权”拥趸的心思,正如穆勒所讲:“人们确信某一意见,与其说是根据这一意见本身的正确性,不如说是因为没有它他们就会无所适从;断言某一意见不应受到公众的攻击,不是基于其正确性,而是基于它对社会的重要性。”然而,强调其重要性而忽略其正确性,甚至还故意把谬论当作金玉之言,实际上这种方式才是对它的真正伤害,其重要性也会在某一时刻转变为对它不可承爱的破坏性。要强调人权,要保障人权,我们有多种方式可以作为,而非采取这种秕言谬说的行为——我还期望世界和平呢,但这可能吗?道德高调谁都会唱,但是要做到客观实际却难。事实上在我看来,人权与主权这两种不同的概念,根本不能用大于小于的这种方式来类比,这是两种不能用高低来对照的概念,各自都有其不可代替的重要性。试想,人权若高于主权,那么人权靠谁来保障?若说主权高于人权,那么主权的存在又是为了什么?所以,实在不必把它们是进行错误的类比,犯不着作茧自缚弄巧成拙,于事无补也。而且,打破“人权大于主权”这一政治迷思的极大好处是:连身位世界头号强国的美国都做不到人权高于主权,而是要尽力捍卫本国的利益,拒绝外来难民赶走国内非法移民,强调美国优先,那么作为即使民主后都很长一段时间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又何必打肿脸来充胖子呢?我们实在不必为这些空洞的政治理想搭上热情,糊里糊涂地去做政治实验的小白鼠,而是应该汲取别人已经由实践证明成功的政治经验和社会经验。不然,又将犯下建设物质极大丰富、按需分配之类错误的重蹈覆轍,再一次跌入以会打造的是人间天堂,迎来的却是人间地狱的黑暗深渊——须知无产阶级无祖国的另一种表述就是:人权高于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