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餘傑》刊出,怒斥飆生,狂罵四起,輿論起哄,線民追擊,不但罪及吾身,更侮及家人(見注一),群情激奮之下,筆者誠惶誠恐,不敢再堅持己見,深怕因此被批倒批臭,不得翻身。經過一番痛徹反省,交待罪狀如下,懇請廣大人民群眾看在主動認罪份上,寬大處理,從輕發落:
一、我怎知民主也可以造神,自由也可以產聖,還以為公民社會,政治世俗,人格平等,意見多元,斷不會有這些烏煙瘴氣怪力亂神,然而我錯了,中國式的民主,中國式的社會,不但可以成名,還可以成神,空造烏托邦,虛構伊甸園,讓萬眾膜拜,讓信徒癡迷,我只能說,崇拜偶像的人有福了,迷信名望的人得救了。
二、既然是神是聖,就只能頂禮膜拜,奉為圭臬,推崇備至,心悅誠服。斷不容許有質疑,有詰難。因在信徒心中,若有不同意見,就等同冒犯,敢直接進行批評,就是犯上作亂,必將迎頭絞殺,狠狠痛擊。筆者明知劉、餘等人,聲望高懸,光環耀眼,還敢提出意見,闡述觀點,豈不是故意挑畔,主動滋事?劉、余信徒辱駡、攻擊,合情合理。
三、我以為有不同想法,直抒己見,據理力爭,是很正常的事。因在公民社會,人人受過常識教育,懂得分辨什麼是政見的分歧,什麼是背後無傷大雅的譏嘲,三言兩語的幾句玩笑,十個八個無傷大雅的外號,沒有人會放在心上。但哪知在中國,就成了不懷好意,別有用心。我錯了,我哪知中國人的政治,心魔處處鬼影幢幢,在中國人的一雙小眼睛之中,觀看世間萬物,盡皆陰謀動機。我太高估某些中國人了。
四、我又以為在公民的社會,憲政的體制,會有反對派的存在。此“反對”二字,絕非負面色彩,而是合法註冊,在野行監督之職,在朝行執政之治。但我又錯了,因為諸多劉、余信徒腦中,沒有反對的概念,在他們看來,敢反對,敢挑剔,敢懷疑,就是“亂黨”、“逆賊”、“別有用心、奉命攻擊”,就是在“幫獨裁專制的忙”,全是要動刀動槍解決的“敵我矛盾”。我明知素質如此,觀念如此,卻還妄圖講理論據,豈不是錯得離譜!
五、我明知劉、餘的許多事情,都經不起細節邏輯的推敲,但求訴諸集體朦朧的情緒共識,但本人卻一意冒犯,追問到底,不顧和諧,非要煞風景,倒胃口,得罪人。俗話說阻人發達,神憎鬼厭,如此不識相,不醒目,還不該被罵嗎?是非只為多開口,煩惱皆因強出頭,本人不知悶聲發大財,實話實說,言論無忌,自是罪魁禍首。而劉、余信徒護主狂熱,救駕心切,為此不惜擯棄人格,泯滅良知,如此大愛無私,高風峻節,理應讚賞,值得嘉獎。
六、我一直以為,當年的白宮會面事件中,當事人的不計較,是當事人的豁達,弄奸者的不懺悔,是弄奸者的恥辱,但是我錯了,因為知恥懂辱,還需要有敬畏,有恭順,有虔誠,但看這些當代法利賽人,連上帝的名義都可以玩弄,耶穌的教誨都可以踐踏,《聖經》的十誡都可以違背,人間還有什麼事情,是為名利做不出來的呢?看穿國人劣根性的魯迅早有遺言“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與他接近。”我卻以為可以講道理,論是非,真是太天真了。
七、我又怎知道,某些中國文人卑鄙而無行起來,真是醜陋得毫無底線。無須任何實證,不須任何依據,只要立場不同,觀點相異,就誣衊栽贓,肆意構陷,醜化你是官府奴才,誣賴你是五毛人渣,詆毀你是拿錢發文,造謠你是專制幫兇,雖然,我承認政治是很虛偽的行業,但虛偽得如此中國式之低下,會不會令人想嘔吐呢?本人不才,把劉、余信徒的醜態穢行曝露於眾目睽睽之下,冒犯一大片,得罪一大批,自然是引發眾怒,犯了洩露機密罪,理當譴責。
八、劉、余信徒污蔑筆者為五毛、奴才,本人開始還不以為然,本想一笑置之,但後來一想,如此上綱上線,實則加強了社會凝聚力,是大功一件,好事一樁。為何?因在中國社會,理性闕如,常識稀有,邏輯混亂,感情衝動,只要敵人樹造成功,標靶精心確立,自然會萬人空巷,爭相圍觀,大街小巷,個個同仇敵愾,向螢幕吐口水、揮拳頭,爭相唾駡,筆者淪為人民公敵,有助社會團結、和諧、穩定,請問劉、余信徒何錯有之?
九、劉、余信徒又中傷在下拿人錢財,受人所托,奉命行事,奉旨發帖,對此無稽之談本人自然嗤之以鼻,但後來想想,劉、余信徒說得或許沒錯:倘若公司不開薪水,本人何以能夠付費上網,如果不能上網,又何來能發此文?劉、余信徒說在下拿錢發文,雖意思不確,但邏輯成立,誣他們栽贓,是我又錯了。更何況懷疑收錢發文,由中國式陰謀論思維來看,當非孤立事件,必有組織、有預謀、有幕後黑手。劉、余信徒由此推測筆者受人所托,奉命行命,奉旨發帖,邏輯與心態符合立場大過事實,情緒大於理性,迷信大過真相的憤青特徵,無可非議。
十、劉、余信徒批判我的文章在貓眼被封,不准回復,於是又誣賴我“在凱迪的特殊受寵待遇”(注二)、“處處得到寵愛”,言外之意自然是我特權橫行,陰謀搞事,串通站方,封殺言論。對這樣的瘋言瘋語,當然不值計較,不過轉念又想,既然前面都認了,何不索性把這項罪名也擔當下來,圖個爽快呢?說不定看在認罪態良好,能爭取寬大處理。好吧,我承認,是我串通凱迪編輯,封殺你文,同時又把自己的《致餘傑的粉絲》圈禁,一樣不准回復;同樣是我收買了共識網編輯,《說說餘傑》一文發出只一天,就被刪除,而你們的反駁帖,可以長期懸掛在首頁,我承認,這些全是我一手操作,精心策劃,這樣說你們滿意了嗎?
十一、我又以為曹長青先生是知名的民主人士,又是著名的政論作家,並以“只問是非不問人,只跟理念不跟派系的獨立知識人態度”,贏得廣泛尊重,批余評劉,斷不會以五毛視之。然而我錯了,以劉、余信徒壟斷真理、獨霸民主的姿態,自然容不得這種合情合理的異議,有憑有據的質疑,非但以五毛論之,更是咬牙切齒,恨之入骨,所以本人發文受株連,又有什麼奇怪?沒關係,五毛就五毛吧,若一切與他們持有不同意見的人士都是五毛,我倒也不介意增添一個。
十二、我明知民主諸君,因理念、認知、觀點之異,有著派系、門戶的畛見,拉山頭、搞小圈子的動作不絕,黨同伐異、結黨營私的消息不鮮,所以愛憎每發於私恩,是非多出於黨議,論斷難以客觀中允。但心想總該有基本的素質,理應的教養,不至於強詞奪理胡攪蠻纏,但哪知劉、余信徒無恥起來,可以造謠生事,卑鄙起來,可以為非作歹,這倒底是蠢到極點,還是利益勾連,本人不得而知。但如此狀況還妄想與他們理性交流,豈不是自討苦吃?真是錯到極致。
十三,我本以為劉、余信徒們的荒唐文章,無恥反駁,沒有多少人會相信,因為本人的政治立場、觀點思想,只須網路動手一搜,即可得知,稍有基本理性的人,斷不會受到這樣的詭辯蠱惑。不料我又錯了,花言巧語居然稱讚連連,惡意構陷居然好評不斷,實在讓我驚訝。雖然我知道,戳破一個美夢,有時是很殘忍的事情,但我確實沒想到這個國家有這麼多愚眾,單憑煽動就可以輕信,只須攛掇就可以支使,無須證據就可以審判,不待辯解就可以批鬥,完全主觀到底,情緒升天,典型黑白二元思維,非好即壞,非敵即友。看來我真是錯了,我還以為平時民主自由滔滔不絕的諸君,雖然觀點有異,立場不同,但至少有對話的理性,批評的氣度,坦蕩的心胸,然而現在看來,某些人道貌岸然的臉譜之下,不過也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貨色。
自訴罪狀完畢,現在總結陳辭:我有罪,我認輸。我有罪,是罪在以批評精神為先,以質疑態度為重,反感把人物與民主直接掛鈎的做法,派系與正義直接等同的愚昧,並且執著原則立場的大是大非,追究歷史事件的事實真相,由此戳破爾等假面,曝光爾等醜行,得罪你一干惡勢力;我認輸,是輸在我知廉知恥,有所不為,絕不像爾等顛倒黑白,怙惡不俊,欺世盜名,不擇手段,對此,我輸得問心無愧,而你贏得假鬼假面。
注二:誠言:淩宸仗著在凱迪特殊的受寵待遇,他的文章可以在凱網以顯著位置刊登,可以跟貼評論,而我批判他的文章《淩宸“說說餘傑”》卻不讓評論的情況下與我辯論,算不上本事。有種,咱們到共識網見!
再注:本文發在共識網,時間不過半日,就被迅速刪除,是戳中要害膽顫心驚呢?還是惱羞成怒暗中刪帖呢?抑或其他見不得光的原因,本人因沒收到任何通知,不得而知,但是對這種不讓人講話的作法,無論主使者是站方、還是劉、余信徒或其他黑手,均表示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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