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的時候,這世界很簡單,員警就是員警,賊就是賊。可當我長大後,這種情況就發生了變化,賊當中有了員警,員警當中也有了賊,於是世界就變得複雜起來。我常常不知道該如何去區分員警和賊,他們長得基本都一樣,又說著些差不多的話,還幹著差不多的事兒,這就讓人比較犯難,暈頭轉向不說,還找不了北。如果我去對著員警問:“你是賊嗎?”我想他得把我銬起來,並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進行拘留。可如果我又跑去問賊說:“你是員警嗎?”我又怕他把我引入水泊梁山,去過替天行道的生活。雖然我也有可能問著誰就是誰,發生錯問的概率只有二分之一,但就像所有的冤假錯案對於當事人都是百分之百一樣,我絕不敢以身相試,以身犯險。
我還記得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島叫做烏托邦——如果覺得這個名字政治色彩太濃,我也可以把它的名字改成子虛烏有——只要你不說我是虛無主義者就行。這個島上除了平頭百姓外,還有兩種人,一種是員警,另一種就是賊。員警天生就說假話,賊則說的都是真話。可是有一天島上突然流行一種病,叫非典,得病的主要症狀就是患上非典的員警都說真話,患上非典的賊都說假話,而患上非典的平民百姓都得死翹翹,什麼話也說不了。由於這種病的傳染性比較強,就讓島上的人們陷入一片混亂,為了穩定軍心匪心和民心,員警和賊就決定聯合召開一個新聞發佈會,說明當前的情況。於是有一個記者就來採訪,可是在會場上就出現了一個難題,雖然發言人說現在沒有非典,可誰也不知道他生沒生病,也就是不知道他說的是真話還是假話?這無疑讓記者犯愁,不知道該如何判斷。還好新聞發佈會記者都可以提問,而這個記者也比較聰明,通過兩個問題“你有病嗎?”和“你是賊嗎?”確定了發言人的身份以及是否得病,也就是瞭解到新聞發言人說的話是否真實。試舉列第一個問題“你有病嗎?”回答是有,那麼必然就是員警,無論生病與否;第二個問題“你是賊嗎?”則能判斷出他生沒生病。不過很不幸,雖然記者通過第一個回答“有”與第二個回答“是”判斷出這是一個員警在說假話,但根據我們的社會經驗,第一個回答“員警說自己有病”及第二個回答“員警說自己是賊”已在公開場合狠狠的羞侮了這些人,讓他們顏面大失,所以對員警來說,第一個問題“你有病嗎?”無疑已構成了洩露國家機密罪,第二個問題“你是賊嗎?”則確鑿構成了叛國罪了。
這個記者當然會被抓起來,判刑或者勞教,罪名則是以上兩個,如果還嫌不夠,可以學習革命浪漫主義,放本刑法書在屋外樹下,風吹那頁是那頁,花落那條是那條。如此也節省了辦案時間及工作強度,省得這些政法人員天天為羅織罪名、栽贓陷害、株連嫁禍、刑詢逼供、構陷讒毒而絞盡腦汁,搜腸刮肚、勞心焦慮、冥思苦想;若被不知情的人看見,或還以為這些政法人員全是哲學家,正在澄思寂慮、揆情度理、潛神默思、殫精竭力什麼高深的哲學問題呢!不過話又說回來,別的不多說,若這烏托邦裏的人把用於人事鬥爭、毒刑酷施上的精力、想像力用於科學技術創造,得發明出多少驚世駭俗的成果,沒準兒諾貝爾頒獎委員會都得成為烏托邦的殖民地!不過這事情當然不可能,而現實最可能的情況是,如果法官若以判冤假錯案的概率去買彩票,恐怕這些傢伙個個都要中百萬大獎!烏托邦裏的人一直在搞經濟建設,想儘快富裕起來,達到小康社會,如此說來這也是一個辦法,一是讓所有的人都去當法官,二是讓當法官的人以判冤假錯案的概率去買彩票,那基本上都成為百萬富裕,全民綽號叫做“五百萬”,人們見面時也不問候“你好”,而是問“今天你判了嗎?”或“今天你中了嗎?”這辦法好是好,只是有一個缺陷,就是找不到這麼多的被告人,所以我至今沒拿到諾貝爾經濟學獎,不然這方法絕對可行,立竿見影,迅速見效。不過,這也產生了一個荒誕的結論:難道烏托邦裏的人沒有富起來,是由於被告人太少的緣故?
現在有些民間諺語在流傳,其中一則剛好說法官是“吃完原告吃被告”,這至少說明了法官們雖然不懂經濟理論,但懂得實踐操作。烏托邦有語曰“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這句話有兩層含義,主語是“一部份人”,然後才是“先富起來”,原先烏托邦上的老百姓對這句話理解有誤,只顧著想“先富起來”,卻沒注意是“一部份人”,現在知道“先富起來”的前提是加入“一部份人”,不過卻已錯失了良機,被遠遠的拋棄在後面,成為被魚肉的對象。
自然有些沒有富起來的人對此不滿,並產生了怨恨情緒。不過這的確不能怪那“一部份人”,要怪只能怪兩種人,一是自己的父母,誰叫他們不是既得利益者,當權派,不然一生下來就是“那一部份人”,是既得利益的繼承者,是革命未來的接班人,何苦讓自己後天再去艱苦奮鬥?二是要怪語文老師,沒有教好自己的漢語水準,以至於理解不了“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的”的真義,費盡心機,勞形苦神一場,不但沒富,還發現自己不是那“一部份人”,南柯夢醒後狂暈不說還吐血!
這於是就產生了仇富心理,如上面分析,這其實很沒有道理。你不能因為你窮就去仇視富,也不能因為你沒有出生在富人家就去仇視那“一部份人”,而且比較樸素的道理是:你越窮,倒越是有可能進監獄。這倒不是因為窮人更容易犯罪,而是因為富人不必通過犯罪就能得到他所想要得到的東西,因為法律就占在他們那一邊!就好比有一條法律規定“富人和窮人都不得在橋洞下面過夜”,表面看起來倒是很公平,一視同仁,不過請想一下,到底是誰經常在橋洞下過夜呢?難道是富人?而且當富人犯了罪時,他們常常也不會受到懲治,即使受到懲治,也會獲得保釋,或者在監獄裏得到較好的待遇,自然,這裏指的僅是烏托邦,請不要隨意聯想到其他地方。
我還記得小時候看電影,壞人一出來就能認出,那怕他還沒有說壞話,還沒有做壞事。幼時自然不覺得有什麼,可是長大後這問題就讓我困惑,這壞人好人長得一樣啊,又不是五個鼻子六隻耳朵,怎麼一眼就能認出來呢?而且還能快速識別壞人的種類,如地主、特務、漢奸,賣國賊,大內鷹爪,武林敗類!後來經過很久我才想明白(請願諒我比較笨——或者是大器晚成),一是說別人是壞人時我把自己當好人了,二是我把自己是好人給當真了。所以長大後我為此付出了很多代價,吃了很多虧。一是老覺得自己是對的,附和我的也是對,反對我的自然都是錯的。二是老是以為自己是員警,別人是賊,所以看別人的眼神老是不對,
懷疑中夾雜著提防,再進一步就可能要見義勇為、剪惡除奸了。但我忘記的是,別人小時候也和我看同樣的電影(說不定電影看得比我還多),別人也能一眼分辯出好人壞人(說不定分辯得比我還準確)。於是我用疑神疑鬼的眼光去打量別人時,萬萬沒想到在別人眼裏也成為了賊。於是我上小學的時候就被同桌打小報告,上中學被同桌舉報,上高中被同桌揭發,上大學被同桌檢舉,在單位被同事告密,為此我一聽到《同桌的你》這首歌就反胃——聽到它我就有種去投案自首的衝動!——它帶給我屈辱的回憶實在太深了!這當然也有歷史的因素,比如經歷過文革的人,一聽到紅衛兵,造反派,革委會,那怕是居民委員會,也會帶來酸甜苦辣的回憶。
在我沒有明白這個道理之前,我一直生活在一個賊的社會,而且懷疑的人數多了,懷疑的時間久了,甚至大義滅親懷疑自己是不是賊——這倒不是心理不正常,如果你被人用懷疑的眼光看久了,自己都不敢肯定與否。所謂三人成虎,曾參殺人,眾口鑠金,以訛傳訛就是這個道理。這就帶來一個很嚴重的後果,就是大家都失去了判斷是非善惡的標準,生活在一個社會的牢籠、思想的監獄裏而不自覺。在我的眼裏你已賊,在你的眼裏我是賊,在他的眼裏你我全是賊,而這個世界已沒有員警(或者員警也是賊)!大家爾虞我詐、瞞上欺下、招搖撞騙、裝聾作啞;你居心叵測,我別有用心;你是豺狼成性,我有鬼蜮伎倆,你誨盜誨淫,我引風吹火;你口蜜腹劍,我笑裏藏刀;你有蛇蠍心腸,我有狼子野心;你為富不仁,我就圖謀不軌;你心術不正,我就心懷鬼胎;你要顛倒黑白,我就糊弄是非;你老奸巨滑,我就欺世盜名;你花言巧語,我就甜言蜜語;你能偷樑換柱,我可掩耳盜鈴;你開空頭支票,我就拉大旗作虎皮;你狐假虎威,我就狼狽為奸;你肆奸植堂,我就挾朋樹堂;你指鹿為馬,我則指皂為白;你百依百順,我則卑躬屈膝;你承顏候色,我就垂首貼耳;你諂詞令色;我就阿諛諂媚;你低三下四,我就低聲下氣;你點頭哈腰,我就低首下心;你嘩眾取龐,我則見風使舵;你攀高接貴,我就攀龍附驥;你巧言令色,我則奴顏媚骨;你曲意逢迎,我則曲盡人情;你如蠅逐臭,我則如蟻附膻;你順水推舟,我則隨風倒舵;你隨聲附和,我則投其所好;你惟命是從,我則望塵而拜;你唯唯諾諾,我就唯唯否否;你言聽計從,我則循聲附會;你給我挖坑,我就給你下套,你給我栽贓,我就給你嫁禍;你拉我墊背,我就讓你背黑禍;你找我敲竹槓,我就找你打抽豐;你拆我的台,我就踢你的場,你給我背後插刀,我就朝你家扔磚頭。於是大家就比誰狠,比誰毒,比誰惡,比誰酷!總之一句話,比誰能夠下到地獄的第十八層!
有句話是我是流氓我怕誰,這話聽起來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對,流氓當然還有怕的——–流氓還能夠怕誰呢?當然是怕更大的流氓。所以這裏的人活得很累,一方面要裝流氓,另一方面裝不了流氓就要裝孫子。這種事實自然是讓人感覺到沮喪,所以我現在雖已不再懷疑別人是賊,但是我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因為人與人之間失去了信任,自然就沒有安全感,這依然還是一個賊的社會,賊眉鼠眼、賊頭賊腦、賊喊捉賊!不是地主剝削了張大爺五百斤糧食,就是張大爺提刀要地主的狗命;不是王東家少付了趙長工幾十銀工錢,就是趙長工要找包青天告狀;不是李買辦私吞了賈職員的工資,就是賈職員活不下去要上吊;不是吳老闆壓榨王夥計幾月薪資,就是王夥計上街去堵馬路;不是紀經濟侵佔了周主顧的投資,就是周主顧破產要跳樓。凡此總總,總是讓我不知道是當賊好,還是不當賊好,是懷疑別人是賊好,還是讓別人懷疑我是賊好,我很困惑!
從最簡明的道理來說,人們當然都期望生活在一個沒有賊的社會裏,不過對於此卻不可能,為什麼?因為即使有我一個去投案自首的衝動,卻總不會人人都有這樣的想法,如果人人都如此,豈不是整一個民族的人都喊出:“我是賊!”,這免未也太驚世駭俗,暴露的事實讓大家都窘迫難堪、狼狽尷尬、臉紅害臊,若地球上只有這烏托邦一家子,還不算什麼,可是在左鄰右舍中這樣喊出,豈不是太讓人難為情,臉面上磨不開?本來就說的是“家醜不可外揚”,更何況“金窩狗窩不如自己的狗窩”呢!
但無論如何,歷次吃過的虧也給了我很深的教訓,出於血淋淋的疼痛,我不敢不反省-——我至少明白了人們所謂的好壞是怎麼回事,而不再去盲目相信。說白了,人們所說的好,不過就是指符合自己利益的事兒;人們所說的壞,就是指不符合自己利益的事兒,小至個人,大至群體,無不皆然,無不如此。雖不敢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但至少在烏托邦之處是說得通的。明白了這一點,再行走於江湖,混跡於社會,至少能夠讓你清楚很多事情,理解很多講話,少吃很多虧。就比如你某天遇到了看這種電影長大的員警,無論你做案與否,都得趕緊承認自己有罪,只因為你在他眼裏,就是一個電影中的壞人!無論你再怎麼申辯,再怎麼證明,都只是在他心中加深你的罪惡成份!雖然現在提倡的是無罪推斷,但是這種概念來得太晚,已無法改變這些人從小種下的觀念,為此我痛恨當初拍這些電影的人。
說到這裏,我倒是懷念起小時候電影裏的賊來,雖然這種賊過於臉譜化,但至少他還很單純,方便於大家認出。現在走在大街上,在你身邊匆忙來去的人中有多少是殺人犯?擠公共汽車的時候,站在你身邊的有多少是扒手小偷?坐電梯時,身邊穿西服戴領帶的人中有多少是詐騙犯?而某個滿臉熱情緊握住你雙手的人,是不是想騙取你銀行帳戶裏的大筆錢財;某個笑容可掬親熱的拍著你肩頭和你打招呼的人,是不是竊取著你口袋裏的錢包;某個高喊著你的名字跑過來和你親切擁抱的人,是不是已挖好了一個大坑等著你跳進去?雖然有一句話叫“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但我覺得生活在這種環境裏,真是防不勝防,這讓我感覺很累,所以我懷念這些單純的賊!
前面所說記者的故事還並沒有完,他後來提出上訴,得到一個選擇的機會。他被押到兩個出口處,一個是“閉口不言老實生活”,另一個是“繼續說話坐穿牢底”,不過他並不知道這兩個出口是那一個“閉口不言”,那一個是“繼續說話”,而這兩個出口又分別被兩個看守把守,一個看守只說真話,另一個看守專說假話。現在的情況就是,記者只有提問一次的機會來選擇他所願意去的出口,而如果你是記者,你會選那一個出口,是說話還是閉口,是生活還是坐牢?你會如何提出這唯一的問題?但是,我總覺得這個故事對於記者不公,這種選擇無疑是建立在強迫威脅的基礎上,讓人感覺到忿忿不平,所以,我私下裏改了一下這個故事的結局,就是讓這個記者面對這種無奈的選擇時,吼出一聲:“我想做賊!”
是的,一個社會的悲劇就是,逼著一個老實巴交的人吼出一聲:“我想做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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