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中國媒體鋪天蓋地眾口一辭地宣傳雷洋嫖娼時,我只想知道他是怎麼死的。
我對他嫖沒嫖娼不感興趣,嫖娼的細節不感興趣,嫖資多少也不感興趣,戴不戴套等瑣事更不感興趣,以及多少同學做官,常州毒地調查的流言皆不感興趣。因為我知道嫖娼既使有罪,也罪不致死,但現在人死了,我只想知道人是怎麼死的,這才是問題的關鍵與核心,除此以外一切枝節無關宏旨。所以,請警方如實向公眾交代,不要轉移重點,也不要混淆話題,雷洋即使真的嫖娼,比起公安部的前高官周永康、李東生的腥穢不堪的性醜聞,簡直不值一提。如果CCTV真的對桃色新聞感興趣,可以把這些題材深度挖掘,專題報導,用不著在雷洋身上大動干戈。畢竟,街頭足療店的故事比起新聞主播、女明星、女白領、女商人、女大學生,無論情節還是尺度,相差天壤之別,所以請CCTV不要裝什麼假正經,也不要冒充什麼輿論法庭,你以為你在人民群眾心中,還有多少公信力?
也請警方解釋以下疑惑:警方在最初的正式通報中,告之現場有執法記錄儀被雷洋打落摔壞,但現在又說當時沒有帶執法記錄儀,到底是帶了,還是沒帶?
如果帶了被摔壞,但據網友扒出的產品說明,此記錄儀裸機可承受3.2米任意跌落,產品功能功能正常使用,確保部件與資料安全,那麼警方摔壞之說,是否與產品的品質不符?
就算執法記錄儀摔壞,但是裏面的記憶體卡卻存在,為什麼不公開播放現場執法視頻,以回應公眾質疑?
就算執法記錄儀的記憶體卡也摔壞了,但也可以嘗試技術恢復,提取有用的資訊——畢竟執法記錄儀的視頻是直接的物證,關係重大——為何至今沒見這方面的動靜?
而且現場是一部執法記錄儀,還是多部執法記錄儀,是一部摔壞了,還是多部都摔壞了?
如果沒有帶,那麼警方執法是不是已違反了相關規關?對沒有帶執法記錄儀造成的相關後果,警方是不是該承擔相應責任?
警方又說視頻是由手機拍攝,是手機被摔壞,但是手機被摔壞,也可以技術恢復記憶體,為何至今不見交待?
為何圍觀人等拍攝的視頻上傳到網路,卻被封殺?
還有,就在執法記錄儀或手機被摔壞的同時,按摩店的監控及社區監控,也同時壞掉,難道這不蹊蹺?
人死不能複生,但不能死得不明不白,不然草菅人命也太過方便。再請警方回答一些相關法律問題:
抓嫖是不是執法?誰有權執法?便衣、協警能不能執法?抓人要不要表明身份與出示手續?如果要,有沒有表明身份?據律師陳有西言,中國沒有嫖娼罪,也取消了勞教,嫖娼只可治安拘留,要有治安拘留證才可抓走,那麼便衣抓雷洋時有無此手續?
法律規定,員警執法採取強制措施只能針對正在違法犯罪或者預備犯罪的人,那麼,按警方通報雷洋從足療店離開後的情況,雷洋不是正在違法,也不是預備犯罪,員警有沒有權在路上攔住雷洋盤問?員警這種“先強制帶人,後調查取證”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麼“先處罰致人死亡,後調查取證定性”的做法是不是同樣有問題?
從邏輯上而言,雷洋之死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與嫖娼有關,一是與嫖娼無關。如果警方遲遲不能給出雷洋之死與嫖娼有關的有效證據,並證明自己執法的合法性、正當性,那麼雷洋之死的真相,只有另一種選擇。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