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諾貝爾評委的山東文化幹部,明顯已不合適擔任公職,組織部負有管理考察罷免官員的職能,理應迅速查清此人是誰,勒令其深刻作出檢討,向政府認罪後即刻開除交由司法機關作不寬大的處理,給全國人民一個深情的交代——考慮到此人在行賄信中財大氣粗地說他本人很闊,不在意諾貝爾獎金只在意名氣,建議中紀委與反腐部門介入其中,說不能挖出一條藏寶箱中的大魚。
為何持有此議?道理實在簡單,因為諾貝爾獎項,按中國官方歷來的觀點,是西方文化霸權的代表,也是西方反共反華勢力的急先鋒,自然科學類還好說,畢竟方程式與化學反應不方便深文周納,裁髒構陷,但在文學獎與和平獎這兩項,明顯就是打著文學與和平的旗幟,行和平演變與政權顛覆之實。前蘇聯就屢受其侮,1933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就頒給了詩人蒲甯,而他卻是一位流亡在外的蘇聯作家;1958年文學獎又頒給了前蘇聯作家帕斯捷爾納克,這一事件在當時引起了蘇聯當局甚至“全體”人民的憤慨,以至帕斯捷爾納克不得不聲明放棄了領獎,以換取留在祖國大地的權利;1970年文學獎的得主是索爾仁尼琴,然而他卻是事隔四年之後才領到獎章,並且還諷刺地寫道“每逢我國作家獲得諾貝爾獎,首先把它作為政治事件看待。”而1987年諾貝爾文學家,又授給了布羅茨基,此人臭名昭著,曾被前蘇聯法庭以“社會寄生蟲”罪判處5年徒刑,後還被蘇聯當局驅逐出境,諾貝爾獎授於此人,明顯是向蘇維埃紅通通的臉上吐了一口濃痰。
非獨前蘇聯有此遭遇,諾貝爾獎也屢次給我國政府難堪,比如西藏的一位喇嘛就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而他在中國卻是群情激憤的罪大惡極之徒,一提到就足夠愛國青年們熱血沸騰手舞足蹈;還有一位賣身投靠法國政府的混混也被授予諾貝爾文學獎,而這樣的文棍在中國時被稱為藝術流氓,精神污染犯,這樣的人物都能獲獎,難怪中國作家協會的負責人隔日就怒火攻心地評論:“中國有許多舉世矚目的優秀作品和文學家,諾貝爾獎評委會對此並不瞭解。看來,諾貝爾文學獎此舉不是從文學角度評選,而是有其政治標準。這表明,諾貝爾文學獎實質上已被用於政治目的,失去了權威性。”至於2010的諾貝爾和平獎,更是一場明顯的政治圖謀,惡意挑畔,其獲獎人讓中國政府大發雷霆,憤憤不平地表示“再度反映了西方干預中國政治進程的強烈企圖,是西方有預謀、有組織、一直以來精心策劃的事件,是長期以來西方對我實施西化、分化政治圖謀的繼續。”
由此可見,諾貝爾和平獎與文學獎項,在中國政府眼中早已偏離了“為促進民族和睦,增進各國友誼,推動裁軍以及為召開和宣傳和平會議而努力的人”的宗旨,赤裸裸成為西方國家侵犯中國主權,干涉中國內政的工具,對於此,中國政府有著清醒的認識與警惕的審視。然而這位山東文化幹部,卻屢屢向諾貝爾評委投書行賄,試圖與外國反華勢力建立私下聯繫,還有沒有一點組織紀律性?還有沒有一點政治敏感度?如果不是上級安排的任務,這種行為已有投敵之嫌。要知道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立場不堅定,就是路線問題。這位山東文化官員,目無黨紀國法,一心崇洋媚外,挾洋自重,把醜事上升成國際事件,已對中國形像造成極大破壞,也對政府聲譽造成惡劣影響,更給黨的事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中組部理應把這種害群之馬直接踢出,以正政府視聽,以儆效尤,不然,人民群眾如何能一心一意地團結在領導人周圍,又如何興高采烈的迎接十八大呢?懲治這些老鼠屎,官方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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