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一詞,極具中國古代社會的君臣禮節之感,提及時映入腦海之畫面,是眾望所歸的善人被欺,德高望重的好人被整,雖明知冤情確鑿,證據昭彰,案情又枉屈到民怨沸騰,人神共憤,奈何元兇偏偏權傾朝野,氣焰囂張,哪怕道義在手,人心在望,就是告他不能,板他不倒。反而在威逼利誘層層恫嚇之下,冤民望告無門,只能愴然涕下,黯自神傷。然而山窮水盡疑無路,守得雲開見月來,主上或是良心發現,或是一時權宜,或是勢態之前退無可退,總之金口一開撥亂反正,替冤民恢復名譽,為事件重新定性,沉冤得以昭雪,悲情得以解脫,真相大了一個白。於是冤者感恩,罪者釋懷,難得主上肯定當事人忠君報國的正確立場,確認當日揭竿而起是為民請命的義舉正行,自然要高呼萬歲,力頌英明,於是雙方皆大歡喜,和好如初,一出帶血的悲劇,遂以君臣相認的闔家大團圓收場。
我國最聞名遐邇的平反案例,當屬嶽飛的風波獄事件。岳飛因力主抗金,收復失地,得罪謀和派宋高宗與宰相秦檜,陰謀磋商下,以“莫須有”治其罪,毒殺於獄中,蒙冤於朝野,引得民意譁然,直至孝宗即位,才下詔平反,然而事實已從“(高宗)有旨,嶽飛特賜死”變為“秦檜誣嶽飛,舉世莫敢言”,以致宋高宗“為權臣所誤”等等。自然此種平反,目的有三,一是為岳飛正名;二是為高宗開脫;三是要天下繼續效忠皇帝,做到“危身奉上,確然不移”。當然這種政治伎倆,個中內情,並非無人識破,明朝文征明就有一首《滿江紅》切中要害,直指癥結:“拂拭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豈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又堪悲,風波獄。豈不念,封疆蹙!豈不念,徽欽辱!念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複。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
講究君為臣綱的古代社會運用平反,自然有其文化背景的合理之處。然而莫明其妙的是現代法律社會,卻還有人繼續高喊平反,不由得不讓人嘖嘖稱奇。須知法治社會之真諦,就是要確保公民權利,約束政府權力,使公權不可侵犯私域,官吏不得欺壓個人,以維護民眾的生命、財產與各項自由。若有上淩下,公暴私的不法事件發生,能有控訴的管道、追責的權利、裁決的平臺,執行的機關,從而可懲治罪魁,獲取賠償,恢復名譽,彰顯公平與正義,而不是任由兇手倚仗特權,逍遙法外,甚至還反咬一口,倒打一耙,深文周納,羅織罪名。所以有冤屈,有構陷,盡可用理直氣壯地以法律作武器,以事實為依據,申訴冤情,控告禍首,羅列罪證,還原真相,昭雪不白,斷然用不著卑躬屈膝,搖尾乞憐。國人用平反為申冤理念,以民意為背書,妄求官方大發慈悲,獲得一紙聲明,以證清白,讓人備感好笑,其盲信愚忠的斯德哥爾摩症狀一覽無遺,正如聶紺弩的嘲諷:“見到幾張紙,就欣喜若狂,等平反的時候,你們該要感激涕零了吧!”
生為現代人,不知用法律追責,卻只想著皇上開恩,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所以平反這種悲情戲碼,看似大義凜然,實是褻瀆正義;看似義正詞嚴,實則違背法治;看似光明磊落,實則曲線迎合;看似履仁蹈義,實是認賊作父。平反之實質,誠如嚴櫻所論,不過就是主奴關係的再一次確認;不過就是間接承認暴政,認定元兇有為冤情定調之權威;不過就是對極權再次妥協,給極權一個洗底的可能;不過就是給自己找個擁護現狀權長治的理由;不過就是令民眾對政權猶抱虛構祈望,從而窒礙真正的緝凶正法;不過就是姑息養奸,縱容邪惡,配合當局的半推半就,欲拒還欲;不過就是單方面的釋出善意,卻換來持續不斷的羞侮;不過就是懦弱卑怯的托詞,愚昧昏憒的藉口,不敢挺身反抗而聊以自慰的意淫;不過就是對強權猥自枉屈卑躬屈膝,千年民卑官高的蟻民心態及士大夫諫君之心表露無遺。歷史早有明證,平反不等同懺悔、改過,特別是出於一時權宜的平反,出於利害關係的平反,更是迫不得已的量時度力,存亡絕續的老謀深算,統戰工作的收買籠絡,純粹政治策略,哪里有半點真心,真不知此種虛情假意要來做什麼。
況且換位作想,平反對於元兇,何嘗又不是威脅與挑畔?今日平得這一反,焉知明日會不會要求平另一反?今日平得你的反,明日會不會又要平他的反?這件事情被平反,另件事情該不該平反?人心不足蛇吞象,一旦妥協民眾,百姓就亦步亦趨,一要再要,迫得中央無限退讓,必然設想平反發展到最後,會不會起來造他的反?須知獨裁之所以獨,在於它獨斷專行,漠視民意;強權之所以強,以于他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暴虐無道,恣意妄為。它之所想,不過權力之萬世一系,它之所求,不過利益唯我獨尊。如此執政方針與治國原則,怎會真心懺悔,老實認罪?用平反作為訴求,無異緣木求魚。再說但凡暴政之國,所犯之罪論數量罄竹難書、擢發難數;論程度邪惡之極,不可想像;論後果罪該萬死,且還死有餘辜,時刻都在恐懼真相曝光,民智漸開,由此而無所不用其極的封鎖新聞,鉗制言論,壟斷思想,炮製謊言,洗腦大眾,對罪行百般修飾,對真相極力掩蓋,又怎容得你以平反討價還價,揭它老底,動搖其統治基礎,瓦解它無上權威?在他看來,平反即是顛覆,顛覆就是死敵,死敵活該被酷刑伺候,牢獄關押,活摘器官,鎮壓起來絕不手軟,如何會與你坐下協商,自投羅網?想用平反獲得昭雪,在道義上逼它退讓,可謂異想天開,糊塗透頂。
稍具法律之精神,便對平反嗤之以鼻;稍具獨立之人格,便對平反不屑一顧;稍具政治之常識,也對平反視如糞土。君臣父子間的苦情戲,實在不適合現代文明社會,況且自詡追求的還是憲政與人權,怎會一腦子是非不分的忠君思想?然而不少國人,卻仍在這種政治圈套中逡巡,思想迷障中執著,制度陷阱中轉圈,日夜奔波苦心操勞,翹足引領望穿秋水,不由得讓人心生悲涼。鳴冤叫屈是受害人正常不過的權利,怎會墮落到找兇手告哀乞憐?緝凶昭雪是受害人理應之本分,怎麼離奇到找元兇談判磋商?強求兇手自願平反自己所犯罪行,本在策略上已不可思議,還一心渴望無恥之徒能良心發現,更在實務中荒誕不經,純粹思想走火入魔,人格自賤自輕,只能引來對家鄙夷不屑,無限輕視再加一侮再侮。當然,運氣好時或也能分得點殘羹剩炙,但要想在根本上達致目標,總體上產生變革,不過癡人做夢一枕黃粱。所以,由此可以斷定,平反之願一日不除,民主就一日不來,平反之夢一日不醒,自由便遙遙無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