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星期五

人民


自中共成立之初,建政之始,行文做事動輒以“人民”面貌出現,如人民政府、人民中央、人民委員、人民代表大會、人民解放軍、人民警察、人民銀行、人民日報、人民英雄、人民群眾、人民幹部、人民教育、人民體育、人民幣、人民戰爭、人民內部矛看、人民公社、人民大會堂、人民檢查院、人民法院、人民藝術家、人民演員、人民教師、人民運動員等,林林總總,不勝枚舉,儼然自己就是人民的化身,群眾的代表。

中共真有這麽重視人民,愛護人民嗎?當然不是,此乃中共又一政治騙術。

中共對人民的定義,絕不一以貫穿,自始自終,而是在不同的時期採取不同的說辭,臺面上的說法是與時俱進,審勢而定,實質卻是顛倒黑白,詭詐說辭,毫無原則與立場。中共做事,歷來心狠手辣,老奸巨滑,深得中國權力傾軋的精髓,是“厚黑學”、“法家權術”與“階級鬥爭”的三個代表,馬列幽魂的隔代傳人,絕對沒有道德觀念,禮儀廉恥更是嗤之以鼻,所以撤謊向來信口開河,牛皮有膽越吹越大,形勢需要時可以曲意迎逢,甜言蜜語吹得天花亂墜,無利用價值時則掉頭不顧棄如敝屣,足見中共之翻情無情。中共做事,一切從利益出發,以權力為中心考量,除此之外皆可犧牲與拋棄,人民也好,同胞也好,向來只是手中籌碼,該投注時絕不會猶豫,該出賣時亦不會手軟,某些人還寄予它希望與理想,實在是太天真了。

話歸本題,按中共自身解釋,人民在抗日戰爭時期,意指“一切抗日階級、附層和社會集團”;但在國共內站時期,則是“一切反對美帝國主義及其走狗即官僚集團、地主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取得政權後,人民一詞又搖身一變,成為“一切贊成、擁護和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此三大定義見毛澤東《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人民”本是一中性詞,卻由於中共的需求,時局的變化,不斷被偷換與篡改概念,一波而三折,而應此相對映的現實則是老百姓人頭落地,血流成河,實乃是中共權謀霸術的最佳寫照。正如安裕的評論,在毛澤東稱之為“人民”的一方,其身分及定義隨著中國政治蛻變而變化,由三四十年代廣義上的反對日本侵略者的大團結,到內戰年間的你死我活敵我之分,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後則是以社會主義建設者為定義。二十年間“人民”的社會及政治意涵兩度變化,並非因其本質變化調整,而是在政治需要之下的扭曲操作。

中共對“人民”定義再三,前後反復,其實是實行政治統戰之道:找出最大矛盾(即敵人),並拉攏所有其他人將之孤立、邊緣化,在最大矛盾消失後,便會再用同樣的手段,對付次矛盾,接下來,就到餘下的矛盾,一層一層的攻擊,直至所有矛盾都被消滅淨盡,剩下一言堂。“人民”發展於此,實則是奴隸、人質、炮灰、傀儡的四合一怪物。當然,必須要補充的是,中共之擅用長用“人民”一詞,還有另一層用意。即以“人民”一詞所蘊藏的“正當性”,掩蓋自己無恥的用心;以“人民”一詞的集體性,掩蓋個人的私欲;以“人民”一詞的崇高性,掩蓋自己卑鄙的動機;只有借助於“人民”的名義,拉大旗做虎皮,中共才能把陰謀詭計弄得正大光明,招搖撞騙弄得義正詞嚴,厚顏無恥搞得冠冕堂皇。所以中共的文宣裏充滿了“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勞動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之類狗皮膏藥,經年累月地向“人民”洗腦,泡制烏托邦的美好幻景,實際待遇卻是豬狗不如,慘無人道。由此觀知,“人民”不過是中共手中的一副牌而已,需要時就打出去,不需要時就收起來,實如工具,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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