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以英文写作,犹如在泰晤士河上舞弄龙泉剑,既要破开西方语法的千年冰层,又难免遭逢"半碗水学者"的指摘。这种文化身份的撕裂,在周榆瑞身上体现得最为淋漓——这位民国报人曾以英文著书,其妻维珍妮虽是美国人,他却自负"英文胜于发妻",这般狂狷姿态,恰似独孤九剑传人笑傲华山论剑。
周榆瑞的英文造诣源自多重文化淬炼:西南联大外文系的学术根基,英国新闻处的职业锤炼,以及《大公报》驻外记者的实战打磨。他在《侍卫官杂记》中创造的"反蒋叙事",虽被指为"地摊文学",却暗含福克纳式的意识流笔法——用英文编织中文政治隐喻,将蒋介石的起居注写成存在主义荒诞剧。这种跨语境的叙事实验,比奈保尔早二十年挑战了殖民语境下的写作范式。
当他在世界论坛社担任编辑时,竟以朱笔删改英美作者的稿件,此举不啻为文化弑父的象征。正如金庸评其"对国民党人员挖苦得太刻薄",这种语言暴力实则是被压抑的文化主体性爆发:用殖民者的语法解构殖民话语,犹如李小龙以西洋拳击架式革新咏春拳法。可惜这般剑走偏锋,终被时代洪流吞噬——从上海提篮桥监狱的铁窗,到伦敦阴郁的流亡岁月,他的英文写作始终困在东西方夹缝中,最终化作《彷徨与抉择》书页间的谶语。
今日观之,周氏遭遇恰是华人英文写作的永恒困境:既要突破"中式英语"的污名化枷锁,又难逃新东方主义的话语规训。当扎迪·史密斯在《白牙》中戏仿移民英语时,华人作家仍在为"Can-do President"这类活用句式辩护。这种焦虑源自深层的文化认同危机——正如周榆瑞晚年穿梭于伦敦唐人街与舰队街的身影,既是文化混血的先知,亦是后殖民语境的祭品。
语言本应如李太白诗剑,破空而来乘兴而去。然观当代中文世界的英文教育,仍将《文法大全》奉为九阴真经,培养出大批"红笔纠错"的裘千丈。殊不知真正的语言大师,早如令狐冲忘却剑招,在《经济学人》的社论与纽约地铁涂鸦间悟得"无招胜有招"之境。周榆瑞若泉下有知,或会冷笑:当年我删改洋人文章时,那些文法警察还在背《新概念英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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