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日星期日

說說余傑


曹長青先生兩篇談余傑的文章,引出與王小平兄的討論,複又有討論的討論,遂覺兩處可並一文,於是略作修改,即有此篇,標題就是《說說余傑》。

何以對余傑有所抵牾?實在是對其人品不敢恭維,但——非是苛求完人,也不是錙銖必較,而是評人論事,真正的知識人當以批判精神為先,挑剔態度為重,指出問題,洞見癥結,以期進步,不然若流之於浮誇,失之於互捧,甚無益也。

余傑之所以被人垢病,在於此子言行不一。作為基督徒,基督教嚴禁偶像崇拜,此子卻反其道行之,對劉狂吹猛贊,馬屁無限,儼然以教主為視,遠離客觀,行近諂媚;倘若有意見相佐者,又忘記耶穌“看見別人的眼中有刺,卻不想想自己的眼裏有梁木”的教導,結黨為私黨同伐異,執其一端上綱上線,又足見心胸之狹隘;而且逼問別人為什麼不懺悔時理直氣壯,事關自己卻是縮頭烏龜裝聾作啞,這叫哪門子的基督徒呢?再從文章上來說,兩大硬傷:一是矯情,二是偽善。矯情是故作悲天憫人狀,明是關懷大眾,暗是自抬身價,塑造形像,賺取掌聲;偽善簡言之就是不真誠,故作姿態文過飾非,裝神弄鬼誇誇其談,也甚是討厭。早年讀余傑、摩羅等人文章,感動之餘就隱隱覺得不對,但又難以說清,後來入世漸深閱歷增多,才知道這些大愛文章之下,掩藏著什麼樣的“小”。

當然在政治的世界裏,別人有錯,大肆鞭撻;自己出錯,則百般淡化,原是應有之義。但是如此一來,你與你所批判之人,又有何異?政治立場或有不同,人格品性卻一丘之貉,同是文化流氓,知識人渣,相差只在五十笑一百而已。至於說此子之識見,也甚是譾陋,他人早已明瞭的道理,非要被痛毆後才能醒悟,“我沒有敵人”改弦更張為怒火中燒,攻訐連連,以今日之我非昨日之我,卻又是猶抱琵琶半遮面的遮遮掩掩,也堪稱滑稽。


但要問原因為何?答案卻也簡單,就是執著名利。不過話又說回來,執著名利對世人來說,也沒有什麼不對,但行為不可太過,用心不可太惡,不然管你什麼基督徒、佛教徒、道教徒,統統都是豬狗不如的無恥之徒。而此子狡黠之處,就是明明是私心作崇,卻偏要祭出上帝招牌,明明是見利忘義,卻偏說是天父旨意,何其詐也。一場白宮事件謁見事件,現其原形,諾貝爾台前幕後的上躥下跳,曝其本性,硬是把嚴肅政治場合,搞成荒唐兒戲,本是莊重文化盛事,弄成滑稽鬧劇,聲光銳減斯文掃地,誠為利令智昏之典型,何其可笑也。名與實不符,行與言不一,得其小丟其大,撿了芝麻丟西瓜,得不償失,又有何益?就算事後百般徹詞狡辯,或者乾脆裝聾作啞一言不發,但一路劣跡,在旁觀者眼中卻是洞若觀火,清晰畢現,名利場中耍猴戲而不自知,德行有虧瑕掩其瑜,誠可悲也,足可為追求民主自由的君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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