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日星期日

香港公投中共醜態百出


香港公投票創新高,民意沸騰,讓人激賞;中共回應荒腔走板,顛三倒四,水準差得讓人捧腹。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聲稱公投違法,其結果沒有法律效應。但眾多社會人士早已指出,民間公投結果無法律效應此是常識,活動之目的要的就是政治效應而非法律效應。但公投結果無法律效應,卻不等於公投違法。中共把沒有法律效應狡辯成活動違法,何其無知也,何其無恥也。正如林行止先生之質問:“循此思路,學生會選舉是否‘非法’?電視台選美的觀眾‘公投’會不會惹官非?把一項沒有觸犯法律的群眾活動說成‘非法’,很有可能會構成訴訟、涉嫌誹謗!”

《環球時報》又跳出來聲稱,“香港非法公投人再多,也沒13億人多。”然而中共治下的國人什麼時候有過選票,什麼時候有過公投?平時坐在百姓頭上作威作福稱王稱霸,關鍵時刻卻又趕緊把人民拉出來墊背充數,這正是魯迅早已拆穿的把戲——能用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死不合意的人。內地作家李承鵬對此調侃,“這時你拿13億說事兒了,分發福利時怎就你和你家人呢?這時你代表13億了,分紅時怎就那幾個央企呢?這時你覺得每一個人民都是強大背後力量,平時找你辦個證走個手續蓋個公章,你不盯盲流一樣對我們翻白眼嗎?我不談政治,我跟你談江湖。平時講義氣關鍵時才有人幫你,你總提上褲子不認人,誰敢跟你玩呀。”

《環球時報》又狡辯,“在香港政改的核心問題上,13億中國人同樣有發言權。”13億中國人有太多連自己的教育、工作、醫療、養老、保險、住房、飲食甚至生兒生女都無權置喙,這一刻卻居然對核心的香港政改問題有發言權了?真若如此,何不先讓13億中國人對中國政改的核心問題有發言權呢?

《環球時報》還胡扯,“全世界還沒聽說過用網路投票來做重大政治決定的,香港反對派的這一‘發明創造’裏有太多虛張聲勢的東西。”這一點評論人蘇鋒已有駁斥:“遠在北歐的愛沙尼亞共和國,早在2007年就使用網絡投票選舉國會;而法國在2012年的立法選舉中也採納了網絡投票管道……”《環球時報》自身孤陋寡聞或胡攪蠻纏,卻把問題誣衊在別人身上,誠為寡廉鮮恥之楷模,作奸犯科之榜樣,不愧為保持著中國共產黨的“一貫優良作風”。


再聯系到據說醞釀長達一年之久而出臺的《白皮書》,居然把獨立于行政及立法制度外的香港法官及司法人員定義為“治港者”,犯下如此低級之錯誤,鬧出如此離譜之笑話,泱泱大國政治水平如此之拙劣,常識如此匱乏,邏輯如此之混亂,著實讓人發噱。然而就這樣一個在新聞自由、經濟發展、司法獨立、廉潔管治等方面遠遠落後的野蠻政府,卻妄想全面管制文明遠超於它的香港社會,這不相當於叫文盲給博士當老師嗎?這不相當於瞎子給路人指路嗎?這樣的政府來管治,能管好嗎?管得好嗎?這恐怕是白痴也想得出答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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