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9日星期六

睡衣哲學

 

睡衣是人類文明的一次妥協。白晝是秩序,夜晚是放縱,兩者之間,睡衣懸浮在道德與慾望的夾縫之中,成為一種曖昧不明的象徵。白天的衣服是社會規則,西裝、制服、套裝,一針一線繃緊了階級與身份的區隔;睡衣則是自由的幻覺,披上之後,無論是華爾街的金融巨鱷還是柴灣的地盤工友,躺下來都是同一個姿勢,兩腳一伸,普天之下,人人平等。

睡衣的歷史與人類的慾望同步。古代的中國人不講究睡衣,黃帝穿袍,商紂披裘,西方中世紀的貴族則直接穿著亞麻內衣入睡,一直到十七世紀,法國宮廷才開始流行睡袍,男人在睡前換上絲綢長袍,頭戴夜帽,手持蠟燭,這副裝扮今日看來像是萬聖節的鬼怪,但當年卻是權貴的象徵。到了十九世紀,英國人將印度的「帕嘉馬」(Pyjama)帶回倫敦,這種寬鬆的長褲式睡衣開始取代傳統的睡袍,成為男士臥室的標配;女性的睡衣則仍然維持維多利亞式的繁文縟節,白色的蕾絲長裙,緊束的束腰,讓女人即使入睡,也要符合社會對她們的端莊期待。

睡衣的真正解放,發生在二十世紀。巴黎的Coco Chanel發明了絲質睡衣,取代了十九世紀束縛女性的襯裙,於是女人終於可以在夜晚獲得與男人同等的舒適;美國的好萊塢電影則進一步將睡衣神話化,瑪麗蓮夢露穿著真絲睡衣,輕輕一扯,便是情色電影的開場;《蒂凡尼的早餐》裡奧黛麗赫本的一襲寬鬆睡衣,則讓女人在凌晨四點的紐約街頭,也能擁有詩意的憂鬱。

睡衣的學問,不只在於材質與設計,還在於穿它的人是誰。一個穿著棉質睡衣的男人,可能是公司裡最守規矩的職員,每天晚上十點準時上床,第二天早上六點半準時起床;而一個穿著絲綢睡衣的男人,則可能是賭場裡的風流浪子,凌晨三點才開始他的夜生活,賭桌、雪茄、紅酒,直到天光才願意回家。女人的睡衣更是一場心理測驗,穿純棉的,是溫柔的妻子,擅長煲湯與縫補;穿真絲的,是情場高手,每一個動作都經過設計;而那些乾脆不穿睡衣的女人,則是最危險的,她們認為衣服只是多餘的社會束縛,夜晚屬於靈魂,而非布料。

在香港,睡衣的功能曾經不止於臥室。六十年代的香港,屋邨裡的男人穿著背心短褲,晚上到街口的茶餐廳吃宵夜,女人則穿著碎花睡衣,提著籃子到樓下的士多買雞蛋和豉油,這是舊時代的生活風景,睡衣的界線並不嚴格,屋內屋外,都可以是一個延伸的空間。九龍城寨的江湖人物,甚至將睡衣當作權力的象徵,光著膀子,披著睡袍,坐在茶樓的角落,一杯普洱,幾個小弟,半個社會的秩序就在他們的指縫間流轉。

但這一切,到了二十一世紀,都變成歷史。現代人對睡衣的講究,不再是布料與剪裁,而是品牌與標籤。某些中產女性,穿著Victoria’s Secret的睡衣,只為了讓自己在夜晚也能感受到精品的光環;某些精英男性,則選擇Ralph Lauren的睡衣,認為這代表了一種低調的奢華。睡衣的實用性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如何建構一種身份認同,讓人即使在最私密的空間裡,也能感受到社會的肯定。

然而,最終決定一件睡衣價值的,不是品牌,而是誰為它解開鈕扣。真正懂得睡衣哲學的人,知道它的價值,不在於它的存在,而在於它何時被拋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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