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鞋,是一種放棄,一種妥協,一種對生活最後的讓步。當一個人穿上拖鞋,他已經決定,不再與這個世界的風浪正面交鋒。銀行家下班回家,換上一雙拖鞋,等於脫下一整天的道貌岸然;政客在家中穿著拖鞋,才敢真正講出幾句人話;連黑幫老大在家看報紙,也要換上拖鞋,才有資格在客廳裡教育下一代「做人最緊要有義氣」。
拖鞋是世界上最民主的發明,窮人穿,富人也穿,泰國街頭的小販腳下一雙夾腳拖,摩納哥王子夏日度假,在遊艇上也是一雙夾腳拖。只要天氣允許,地面乾爽,從巴西的里約到加州的馬里布,拖鞋走遍世界,一雙人字拖,可以是巴厘島沙灘上的隨性風情,也可以是港島舊區一個單身男人的落魄象徵。
拖鞋是亞洲的特產,一個亞洲人,進門第一件事就是脫鞋換拖鞋,這是一種儒家文化的餘韻,一種入鄉隨俗的體面,某程度上也是一種隱藏的潔癖。美國人進屋,鞋子不脫,從柏油路把一整天的塵埃細菌一起帶進客廳,沙發上坐著的女人,腳下還踩著剛剛從超市回來的運動鞋,椅子上的男人,靴子底沾著草地上的泥土,這是美劇裡的美國;但在香港、東京、首爾,一雙拖鞋放在門口,才代表一種秩序,一種歸屬,一種「我已經回來」的心理儀式。
但拖鞋的世界,並非完全平等。窮人的拖鞋是雜貨店貨架上那種塑膠製品,二十元三雙,踩在街市的水窪裡,一腳魚腥,一腳污水,塑膠磨損後,還會滲出一股工業原料的氣味;而富人的拖鞋,是絲絨的、羊皮的,酒店的拖鞋,穿起來不會發出聲音,像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貴族的拖鞋,更是一種語言,英國溫莎公爵曾有一雙天鵝絨刺繡拖鞋,穿著它在城堡的長廊踱步,這不是一雙拖鞋,而是一種遺世獨立的姿態,一種不與這個世界計較的驕傲。
拖鞋的最高境界,在於它的不修邊幅與毫不掩飾。凌晨三點,一個男人走進便利店,拖鞋與地面發出「啪嗒啪嗒」的聲音,這是一種孤獨的回音,一種對體面的放棄,也是一種誠實的浪蕩。香港的舊區,深水埗、北角、紅磡,許多老男人穿著拖鞋,站在報攤前看免費報紙,一雙拖鞋,代表一個人與世界的最後聯繫,也是一場人生的總結。
然而,當一個女人開始穿拖鞋上街,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她不再在意自己的腳踝曲線,不再關心腳趾甲的顏色,她開始懶得穿高跟鞋,懶得取悅街上的陌生人,這代表她的心已經安定,代表她不再期待一場新的戀情,甚至代表,她已經結婚。從此以後,人生可以平淡如水,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最終變成家門口一雙被歲月踩舊的拖鞋,鞋底磨平,邊緣起毛,卻永遠沒有勇氣丟棄。
拖鞋是一場人生的修行,年輕的時候,我們穿高跟鞋,穿皮鞋,穿運動鞋,為了跑得更快,站得更高,或是為了一場優雅的冒險;但到了最後,人人只想穿上一雙拖鞋,讓生命的步伐變得從容,讓時間慢一點,再慢一點,於是有一天,你發現自己已經不再為了任何事情著急,不再為了任何人換上一雙正式的鞋履,而你的拖鞋,已經變成你人生最後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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